最高給予30000元!滁州發布重要通知!事關滁城這些職工家庭......

2020-04-01     美好滁州

關於開展2020年市直職工

醫療救助活動的通知

市直各主管局(產業)工會,市私營企業工會聯合會,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會辦事處,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會,市直相關基層工會:

為深入推進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紮實開展困難職工精準幫扶工作,進一步緩解患病職工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生活壓力,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體現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懷及工會組織的溫暖。經研究,市總工會將在2020年「五一」期間繼續開展市直職工醫療救助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救助時間及對象

(一)救助時間

醫療救助活動每年一次,市總工會將於「五一」期間集中開展救助。

(二)救助對象

1、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農民工)家庭因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入院治療,經醫保政策報銷後,當年自費的醫療費用仍然較大,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市總工會給予醫療救助。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符合計生政策的困難戶,優先救助。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家庭,不予救助:

(1)職工家庭擁有2套(含)以上住房,且有產權證明的住房人均面積超過我市最低住房保障標準的(20㎡/人)。

(2)擁有商業店鋪、廠房等生產經營房產或僱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

(3)職工家庭擁有一輛購置價格在10萬元以上的家用轎車的,非受僱傭經常使用船舶、工程機械以及大型農機具的。

(4)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校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擁有正常勞動能力,在失業後一年內無故拒絕工會和其他部門3次(含)以上就業推薦的。

(6)已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離休、病退、退休人員。

(7)拒絕配合調查核實家庭財產和收入狀況的。

(8)因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食毒品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傷害的;當事人受傷害但可以追償責任主體,並獲得足額賠償的。

二、救助條件及標準

醫療救助綜合困難職工家庭近期人均月收入、個人承擔醫療費用支出情況及家庭困難程度等因素,經精準識別後確定救助標準。

(一)重症救助

困難職工(含共同生活的主要家庭成員)因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成植物人的;患重大疾病需要進行腎臟、心臟、肺、胰臟、肝臟或骨髓移植等重要器官移植手術的(不含術後排斥期),具體救助標準如下: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585元(含)的,經醫保政策報銷後自費部分在50000元以上(含)的,按自費部分的50%幫扶(取整數至佰元,下同),最高給予30000元的救助;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85-1755元(含)的,經醫保政策報銷後自費部分在80000元以上(含)的,按自費部分的20%幫扶,最高給予20000元的救助;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55元以上的,經醫保政策報銷後自費部分在100000元以上(含)的,給予10000元的救助。

(二)醫療救助

困難職工(含共同生活的主要家庭成員)患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搭橋術、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血液病(含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等)、顱內原發腫瘤手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截癱、精神病、疾病或意外導致的半身不遂(癱瘓)或肢體殘缺等應當救助的其他疾病,最高救助標準不超過8000元,具體救助標準如下: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585元(含)的,經醫保政策報銷後,按自費部分的50%救助;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85-1755元(含)的,經醫保政策報銷後自費部分在8000元以上(含)的,按自費部分的30%救助;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55元以上的,經醫保政策報銷後自費部分在10000元以上(含)的,按自費部分的10%救助。

三、自費範圍界定及票據結算時間

(一)自費範圍界定

1、患病職工(含共同生活的主要家庭成員)在醫保定點醫院門診治療檢查費用(惡性腫瘤、血液病等重大疾病特殊用藥需醫院開具的處方)、住院費用經醫保政策報銷後的自付部分。

2、辦理門特、門慢職工(含共同生活的主要家庭成員)的門診費用指經醫保政策報銷後的自付部分。

3、未參加醫保的職工(含共同生活的主要家庭成員)由社保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開具證明。

(二)票據結算時間

2020年「五一」期間醫療救助活動的票據結算時間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首次申報可適當延長票據結算時間(最長向前延長時間為12個月)。

四、申報材料

(一)《困難職工(農民工)檔案表》、《滁州市困難職工救助申請表》和《滁州市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承諾授權書》。表格需填寫完整準確,基層工會(單位)、主管局(產業)工會意見欄需簽署申報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困難職工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

(三)困難職工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近12個月收入證明材料(困難農民工須同時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近6個月社保繳費證明);無固定收入的由社區(村委會)出具證明;有殘疾證、低保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提供複印件。同時,須提供近12個月的殘疾補助、低保補貼流水。

(四)提供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或出院小結。

(五)自費票據提供說明。

1、經醫保政策報銷後的職工住院個人自付費用和門特、門慢職工個人自付費用(職工不須單獨提供,統一由市總工會與醫保部門確認)。

2、門診檢查治療票據(惡性腫瘤、血液病等重大疾病特殊用藥需正規醫院的處方)複印件。

3、未參加醫保的職工(含共同生活的主要家庭成員)由醫保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開具證明。

(六)以困難職工本人身份證開戶的銀行卡複印件。

五、相關要求

(一)認真摸底。各主管局(產業)工會要組織和督促所屬基層工會開展好睏難職工的調查摸底工作,做好申報材料的覆核和匯總。基層工會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組織好本單位申報對象的調查摸底和審核,協助和指導職工填寫相關申請表,並對困難職工家庭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二)及時報送。2020年市直職工醫療救助活動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15日,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各主管局(產業)工會以及無主管局單位應分別填寫《2020年市直職工醫療救助活動實名制匯總表》(附件4)與職工個人申報材料一併送至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滁州市南譙區龍蟠大道87號)審核,其中匯總表電子版以Excel格式同時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電話:3035392、3035151。

滁州市總工會

2020年3月27日

表格下載請點擊

http://czszgh.ahghw.org/DocHtml/328/20/03/00161129.html

來源:滁州市總工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ngCMMnEBfwtFQPkdJT6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