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獲悉,為促進汽車消費,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公告稱,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徵收增值稅。
公告明確,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具體範圍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出台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司長孫光奇日前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二手車可滿足不同城市消費需求,消費市場蘊含著巨大潛力。此次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可拉動汽車消費,推動汽車產業轉型升級。
關於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
為促進汽車消費,現就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徵收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具體範圍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出台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4月8日
來源:新華社(記者 申鋮) 財政部網站
編輯:王皓
校對:楊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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