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滿,男子乘車回家途中再次行竊,被抓後辯稱「以為東西沒人要」。7月20日,記者從長沙鐵路公安處了解到,這麼再次犯案的男子已被移交至重慶西站派出所刑事拘留。
7月18日早上7時許,從深圳開往成都東的K486次列車運行至懷化至貴陽區間時,一位3號車廂26號座位的乘客孫某找到乘警報警,稱自己一覺醒來,發現前一晚放在座位下的紅色塑料袋不翼而飛,袋內有一台價值200餘元的可攜式音響。
監控顯示,7月18日4時31分,一名男子將孫某放在座位下的塑料袋拿走
接警後,乘警立即調取案發車廂視頻監控,發現一名身著淺色短袖襯衣,黑色七分褲的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走訪周邊旅客時,同在3號車廂的另一名男性乘客向乘警舉報稱,自己親眼看見一名中年男子拿走了座位下的紅色塑料袋後去往4號車廂。該男子表示,自己願意配合乘警,一同指認這位男子。
在5號車廂,乘警在這名熱心乘客的指認下,很快就找到了監控中具有重大嫌疑的男子劉某。此時,劉某正在喝啤酒,並警告民警,自己已經喝醉,讓民警不要打擾自己,更不要動自己的行李。半分鐘後,民警當場從其攜帶的提包中,找出了孫某被盜的可攜式音響和一台白色OPPO手機。
然而,當民警詢問該手機的號碼時,劉某卻支支吾吾,無法說出。乘警當即判斷,該手機很有可能也是劉某盜取的,於是立即通知列車員通過廣播尋找失主,並回撥手機中的未接電話,確認並成功找到了失主謝某。據謝某稱,凌晨時分,他坐在5號、6號車廂連接處睡覺,手機用塑料袋包著放在身邊,醒來後卻發現手機已經被盜。
7月18日0時2分,一名男子將謝某的包拿走
經身份核查,男子劉某,50歲,貴州省六盤水人,其購買了17日從韶關回貴州的K486次列車2車廂26號座位車票,準備返回老家。隨後,民警將嫌疑人劉某帶至餐車進行初步盤問。
民警將劉某帶至餐車進行初步盤問
面對民警,劉某先是辯稱自己在廣東打工,因家中有事向老闆請假回家,卻因老闆沒給錢走投無路才盜竊。然而,民警卻從其包內發現了一張《解除拘留證明書》,顯示其7月1日因盜竊、損毀公共設施,被韶關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剛於2019年7月16日期限屆滿。眼看身份被戳穿,劉某竟又理直氣壯地辯稱,「東西都是我撿的,我以為沒人要」。直至民警表示,其盜竊過程已經被監控完整記錄下來,劉某才承認了自己的盜竊行為。
目前,嫌疑人劉某已被移交重慶西站派出所並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記者丨翁萃那 通訊員丨朱紅梅 王子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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