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內蒙古赤峰政采分類處理

2020-02-13     政府採購信息網

戰「疫」還未勝利,防控絕不懈怠。為了降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財政投資評審和政府採購業務的影響,內蒙古赤峰市財政局於2月12日印發《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財政投資評審和政府採購業務工作安排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以合理安排疫情期間相關業務。

確需採購業務可網上備案

《公告》對緊急採購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採購項目、非緊急採購與疫情防控不相關的採購活動、工作必需(確有必要或確需開展)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的政府採購活動及相關工作的處理分別給予明確。

對於緊急採購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採購項目,《公告》要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採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按照財政部建立的採購「綠色通道」政策和自治區財政廳公布的全區統一集采目錄和相關政策中規定的緊急採購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執行政府審批。事後向當地財政部門備案。

對於非緊急採購與疫情防控不相關的採購活動,《公告》明確,因疫情防控而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採購活動,或已經公示和確定開評標時間、非工作必須的採購項目,可酌情暫停或延期,並按規定及時發布相關信息、通知有關當事人。

根據《公告》,對於疫情防控期間因工作需要確需開展的政府採購活動,採購單位可登錄赤峰市政府採購網,點擊「政府採購監管平台」辦理政府採購業務備案,足不出戶完成採購計劃填報、備案,全流程電子化,項目備案後將自動推送到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採購赤峰市本級網上商城目錄內的商品,可在「赤峰市政府採購網上商城」線上辦理業務。

質疑投訴網上辦理

《公告》明確,涉及投訴受理的,因疫情防控期間可暫停現場受理業務改為網上辦理。當事人可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寄遞投訴材料,受理回執均以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反饋,投訴舉報材料須寫明郵箱地址。涉及投訴處理的,因疫情防控期間無法召開專家審查會議或質證相關工作的,可酌情暫緩作出相關案件的處理決定,並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前告知相關當事人。此期間,質疑、投訴工作中需計算工作日的,依據國務院及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延長假期作為公休日,不計入工作日。

為做好疫情期間政府採購服務工作,「赤峰市政府採購網」和「赤峰市政府採購網上商城」已設置了「政策法規」欄和系統操作指南,並設立政府採購業務系統技術諮詢電話服務,方便各相關單位查閱政策和簡便操作政府採購系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m9B_PHABgx9BqZZIPO7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