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關於開展退役軍人第三批扶持就業專項工作崗位報名工作的公告
為全面落實退役軍人安置政策,切實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退役軍人扶持就業專項工作崗位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一)符合政府安置條件,分配後因改制、改革下崗(失業)的和自謀職業後再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
(二)年齡在58周歲以內(女性年齡在48周歲以內),有勞動意願和勞動能力,能夠正常履職;
(三)能夠遵守用人單位勞動紀律、服從管理;
(四)無營業狀態工商註冊登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曾因違犯紀律,被開除公職的;
(三)參加邪教及非法組織的;
(四)法律規定不符合選崗條件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報名所需資料
報名人員須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安置介紹信(自謀職業協議書)、退伍證或轉業證、立功受獎、傷殘軍人證等原件及複印件於2020年4月24日前到本人戶籍所在鄉(鎮)報名登記,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未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示時間
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
中共定遠縣委退役軍人
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5日
來源:定遠縣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