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留學學位和學歷證書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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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泰國教育的基本情況
泰國的學校系統為6-3-3結構。其中,六年的小學教育和三年的初中教育是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完成後可獲得高中畢業證書。高等教育文憑包括專科學位、學士學位、學歷證書、碩士學位、高等學歷證書和博士學位。如下所示:
專科學位和文憑
專科學位項目旨在培養在行政或專業人員助理領域工作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同時為進一步學習並獲得學士學位打下理論和研究基礎。這一層次的申請者必須是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拉傑布哈特大學要求的兩年制專科學位要求最低畢業學分為60分,三年的專科學位項目要求最低90學分。此外,社區學院頒發的專科學位項目要求最低84個學分。
學士學位
泰國的學士學位設置因學科專業和院系不同而有差異。學士學位通常要求四年的全日制學習並完成最低120個學分,但是一些學科例外,例如建築學和藥劑學專業需要五年時間和最低150個學分;醫學、牙醫學和獸醫學需要六年時間和最低180個學分。除此之外,繼續本科教育項目要求最低72個學分。繼續本科教育項目的申請者必須獲得高等職業教育證書或同等學力或專科學位,同時必須高中畢業或完成同等學歷的四年、五年、六年項目。
學歷證書
學歷證書要求最低24個學分。此項目適用於學士學位獲得者或具有同等學歷者進一步進行理論和專業學習。這些學生具有進一步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的願望,但又達不到研究生錄取標準或者不願從事碩士學位所要求的研究或項目工作。
碩士學位
碩士學位的學習要求至少36個學分。這一層次的申請者必須已經獲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碩士研究生可以選擇進入以研究為主的研究組撰寫論文也可以選擇課程為主的獨立學習。
高等學歷證書
高等學歷證書是在幾個有限的特定領域提供介於碩士和博士之間的高級專業資格。主要適用於醫學的相關領域如藥劑學和其它醫藥科學。學生必須在申請之前已經完成了碩士學位或同等學力並要求在最多三個學年期間修滿最少24個學分。
博士學位
博士學位代表研究生學習的最高級別。申請者必須以優異的學習記錄完成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或同等學力的學習。博士學位的學習通常要求碩士起點者完成最低48個學分或者學士起點者修滿最少72個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