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家機構被罰1240餘萬元,雲南省反洗錢工作力度槓槓的!(附具體案例)

2019-07-28     昆報經濟

「洗錢」,是指隱瞞犯罪收益並將該犯罪收益偽裝起來,使之看起來合法的一種活動和過程。

反洗錢工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措施。

在許多人的認知中,「洗錢」一詞,既陌生又遙遠,似乎只存在於電影、電視劇中。殊不知,洗錢與反洗錢就發生在你我身邊,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在看完「洗錢罪」案例後,或許你對「洗錢」和雲南省反洗錢工作成效將有新的認識。

1.冒名貸款詐騙327萬元被批捕

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雲南某市某銀行信貸員姚某通過冒名填制貸款借據,利用原貸款人身份信息資料冒名貸款等手段實施貸款詐騙多筆,合計金額327萬元。

其間,姚某分批多次將現金存入到其妻苟某在該銀行的帳戶上,合計存入170餘萬元。此外,苟某還從姚某處直接拿走現金13萬元。

之後,苟某先後使用從姚某處獲得的資金購買了豐田漢蘭達越野車1輛;房產1套(房產落戶於其子名下);地產1處,並將資金用於購置家具、房屋裝修、還債、消費等。

苟某在明知資金為其丈夫姚某實施貸款詐騙所得的情況下,向姚某提供了資金帳戶,並將姚某轉移到自己帳戶上的資金和從姚某處直接拿走的現金,以購車、購房、購地產、購家具、房屋裝修等形式掩飾、隱瞞了資金來源和性質,構成「洗錢罪」犯罪要件。

最終,苟某被當地法院以「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2.為毒販提供銀行帳戶被批捕

無業人員董某的父親董某某在雲南和湖北長期從事販賣、運輸毒品犯罪活動。

其間,董某根據父親董某某的安排和授意,先後在湖北某市A銀行、B銀行、C銀行開立了7個帳戶,頻繁辦理大額資金存款、取款、轉帳及電子支付等銀行業務,交易金額累計達3000餘萬元,並在使用一段時間(幾天或者幾個月)後註銷舊卡,將餘額轉入新開立的帳戶。

2010年12月,董某的父親董某某在販賣、運輸毒品時被雲南某市公安機關辦案民警人贓俱獲。

2011年5月,董某也被雲南某市公安機關抓獲,案發時查獲銀行卡3張、現金人民幣20萬元、手機1部及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各1本,3張銀行卡中尚有餘額本息260餘萬元。

在此事件中,董某雖然未參與販毒活動,但其在父親的安排和授意下開立銀行帳戶,協助將巨額資金散存於多個帳戶並進行匯付、轉存,割裂資金鍊條,掩飾資金來源和性質意圖明顯,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犯罪要件。

最終,董某被雲南某市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近年來,在反洗錢工作上,雲南省人民銀行系統不斷完善協調合作機制,深入開展監督管理工作,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在維護雲南省金融安全、治理地方金融亂象、防範金融風險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9年雲南省人民銀行系統反洗錢工作會議

建立多層級反洗錢協調合作機制

雲南省各部門共商疑難問題解決對策,為重拳打擊洗錢及其上游犯罪奠定了紮實基礎。

為有效整合反洗錢工作資源,形成工作合力,雲南省建立了由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等23個單位為成員的省級反洗錢聯席會議機制,印發《雲南省反洗錢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各州、市也建立了當地反洗錢聯席會議機制。

同時,雲南省人民銀行系統還建立了與海關、公安、禁毒、紀委、監委、稅務、金融監管部門等核心成員單位的重點溝通協作機制。

反洗錢工作加入「新科技」

為了做好反洗錢工作,雲南省人民銀行系統主動將「火眼金睛」「億圖圖示」「ACCESS資料庫」「SQL語言」等一系列科技軟體運用到了反洗錢工作中。

通過高科技進行深入全面分析、提煉洗錢特徵,制定定性、定量標準,建立數理化邏輯規則和參數閾值,將典型案例「特徵化」「指標化」「模型化」。

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研發了「涉毒資金監測模型」並開展試運行,試點機構的涉毒資金監測和風險預警能力獲得了提升。

同時,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還組織開發了「反洗錢現場檢查軟體」,實現了客戶身份信息、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檢查的「一鍵式操作」,極大提升了反洗錢現場檢查效率。

截至2018年底,雲南省人民銀行系統共對1960餘家義務機構開展現場檢查,對60餘家義務機構實施反洗錢行政處罰1240餘萬元。共分析處理重點可疑線索4800餘份,對外移送可疑案件線索240餘條,獲立案偵查40餘條。

(反洗錢義務機構是對依法設立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金融機構、非金融支付機構、社會組織以及特定非金融機構等的統稱)

反洗錢助力案件偵破工作

近年來,雲南省破獲了「緬甸幫康涉嫌電信網絡詐騙案」「2.08特大涉黑案」「 2.28特大非法集資詐騙案」「5.07特大販賣毒品案」「7.18萬世吉平台涉嫌網絡賭博案」「河口特大走私大米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在這一系列案件的偵破中,反洗錢工作功不可沒。

截至2018年底,共協查案件1300餘起,開展行政調查協查20000餘次,涉及資金數萬億元。

與此同時,雲南省在「洗錢類」犯罪案件起訴、審判上也取得有效突破。

雲南省人民銀行系統因案施策、主動協調,持續加大「洗錢罪」「掩飾隱瞞非法所得、非法所得收益罪」等洗錢類犯罪案件的起訴、審判推動工作力度,先後成功推動判決「洗錢罪」案件3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2起。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kNoiO2wB8g2yegNDZQ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