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網售偽劣口罩3.6萬個,除了面臨坐牢,可能還要賠錢

2020-03-23     福州晚報

福州晚報訊 (記者 徐文宇 王威 通訊員 黃穎)3月19日,福州市長樂區檢察院對鄭某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一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建議法院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判令被告鄭某通過國家級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支付銷售價款3倍的賠償金。

據查,1月24日至30日,被告人鄭某通過微信宣傳出售「康邦」等品牌醫用口罩信息,接受客戶訂購。其間,他通過快遞累計寄出口罩約3.6萬個,銷售金額5萬元左右,收件人遍布全國多個省市。

經查實,涉案醫用口罩包裝上標註的系虛構的醫療器械證號,口罩細菌過濾效率最大值為37%,系不合格產品。

3月19日,長樂區檢察院就鄭某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一案向長樂區法院提起刑事訴訟,依法追究鄭某的刑事責任。

在提前介入階段獲悉案情後,長樂區檢察院認為鄭某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微信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的行為,可能對不特定消費者的權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在2月14日對鄭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當天,長樂區檢察院在網絡發布公益訴訟訴前公告,敦促法律規定的有關機關和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法定公告期滿,無適格主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長樂區檢察院遂在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鄭某公開道歉並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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