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有60萬元卻不還4萬元,法官發現後的做法令人稱讚

2019-10-18     法律與生活

《法律與生活》綜合消息,2001年,江蘇淮安洪澤區的莫某與周某因瑣事發生爭執並互相毆打,在纏鬥過程中,莫某拳擊周某左眼,致其左眼球破裂,經法醫鑑定為重傷。後莫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處莫某賠償周某各項損失4萬餘元。

因莫某未按時履行賠償義務,周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由於莫某正在服刑,且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進入終本程序。案件進入終本庫後,執行幹警並沒有放棄對案件的關注,而是定期動態管理查控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以便及時獲得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近日,執行法官在查控莫某名下財產時發現,莫某在南京某銀行的帳戶中有一筆60餘萬元的存款。執行法官立即凍結了該筆資金。同時,考慮到莫某有能力履行義務卻故意逃避執行,洪澤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莫某罰款5000元,除本金外,並依法加倍收取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8萬多元,共計12.5萬多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j6wJ3W0BMH2_cNUghn-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