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看他發的每一條狀態,都像是在做閱讀理解。
哪個表情代表什麼心情,什麼照片會在什麼場景,什麼文字有著什麼意義…一句簡單的話,一張簡單的照片,都能翻來覆去看上幾小時。
可就算心裡有千萬種猜測,也不敢開口去打擾對方半個字。
有人說暗戀是一種禮貌:暗地裡蓋一座城堡,小心翼翼帶著些許憧憬,又夾雜三分難過七分心酸。
還好有酒壯慫人膽,將一些遺憾從懸崖邊挽救回來。
小媛那天一個懵逼喝多了,給那個暗戀許久的男神發了無數條簡訊,絮絮叨叨說了很多很多從未說出口的話。
「你的笑是眼顰春山,眉蹙秋波,笑聲叫醒了滿坡的杜鵑,讓我一不小心就喜歡了好多年。」
「我真的真的很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好不好?」
法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作家之一,浪漫主義文學運動的領袖維克多雨果曾說:「真愛的第一個徵兆,在男孩身上是膽怯,在女孩身上是大膽。」
果不其然,喝斷片的她第二天早上醒來,發現對方只回了一個字:好。
那傢伙頓時一蹦三尺高,激動得差點沒把房頂都拆了,直到現在膩歪了快倆月,那孩子還處於懵圈的狀態。
林深時見鹿,海深時見鯨,夢醒時見你。
這世界上最幸運的事無非就是自己喜歡的人,恰好也喜歡自己。
喜歡就去追,萬一呢。
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
你不去試一試,又怎麼知道不是兩情相悅。
喜歡就去追啊 萬一人家在等著呢
許多雙向暗戀的故事,當我們站在上帝視角去看時,只覺得兩邊的曖昧剛剛好,一次次的小心動撩得人心癢難耐。
可若換做局中人,其中苦楚真不足為旁人道。
一個不敢說出口,一個以為會伸手。現實中大部分人都走向了錯過,而不像故事裡寫得有那麼多有意無意的神助攻,推動著男女主角成功牽手。
柳暗花明峰迴路轉的劇情,的確激動人心。就像在那場大雨里,湘琴聲嘶力竭地承認自己對直樹的一往情深,卻又深知自己與他絕無半分可能。
而當那個萬眾期待的吻落下時,所有人都濕了眼眶,動了真情。一切歸跡於無聲時的那句「我喜歡你」,就像救命的稻草,讓人刻骨銘心。
可這樣絕處逢生的故事,令人後怕得很。
萬一因為沒有及時表白而錯過,萬一天時地利人和缺了一處就不可。
年輕的時候,我們都有自己的矜持、靦腆、膽怯、自卑,面對喜歡的人總是欲言又止。
於是,你在草稿箱裡、日記里、心底里存滿了想要對他說的話,但最後還是刪除大段大段的心事,只化作一個「嗯」字。
心裡想著沒關係,不是所有的情緒都要告訴他。比如你的不開心,比如你喜歡他。在心底偷偷喜歡著他的你,像是一隻守著寶藏的巨龍,兇猛又天真,強大又孤獨。
只是你忘了,守著寶藏不去追逐更美的風景,就只能在原地做夢,得不到魂牽夢縈的那個人。
很多時候愛情敗給的不是距離,不是時間,不是家世背景,不是你現在多麼平凡,更不是什麼所謂的第三者。而是想太多,想愛又不敢愛,不敢愛又不甘心,白白辜負和消耗掉了自己的用心。
有夢就去追,有愛就說出口,婆婆媽媽扭扭捏捏幹什麼,或許你的一個轉身一次退步,就會將幸福拱手讓人。
愛是不懼遠方 義無反顧往前走
暗戀,就好比是耳機里的音樂聲,於自己是包裹整個身軀的震耳欲聾,旁人卻僅聽得一縷泄露的細小雜音。
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之一,是覺得自己配不上心裡喜歡的那個人。就像彼此站在下雨的屋檐,你卻始終不肯上前說一句:「我這裡有傘,不如,一起走吧。」
很多人,一旦錯過就真的過了。
很多話,當時沒說,以後就再沒勇氣說。
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當暗戀過於盛大和隆重時,很多時候是無法喊出那個人的名字的。
雖然是那麼簡單的幾個音節,可要清晰地說出它們,就像愚公移山般艱難。
可能在別人眼裡不過一個符號爾爾,但在愛著的人心裡,字字千鈞,是不到萬不得已不願吐出的一種戰慄。
你甚至難以把控與他之間的距離,遠了怕看不到他的喜怒哀樂,近了又怕發現他的喜怒哀樂與你無關,反正怎樣都是心酸。
可這場獨角戲演得再久,終究只是自娛自樂。
沒有人甘心做對方一輩子的背景板,故事裡可有可無的甲乙丙丁。
其實哪有那麼難呢,他既是你一生中只能遇見一次的驚喜,巨大到宇宙,細小到發梢,那還何必等待在原地。
喜歡就主動,愛就大聲說,吃雞的時候都敢不怕死地往前沖,怎麼面對愛情就慫了。前怕狼後怕虎,實在不是新時代兒女該有的作風。
愛情的道理很簡單,既然你有那麼想要保護的東西,那就拔劍啊。既然你想在他故事裡擁有姓名,那就去牽他的手啊。
喜歡就表白 like拼出來就是立刻
有人說
如果你還能看到誰的消息
會心跳加速
不自覺眉眼帶笑
排除萬難也要把他睡了
說真的
這世上變數那麼多
能讓自己臉紅心跳起來的
都是活菩薩
「 喜歡就去追啊 萬一人家在等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