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東考研:山東青島報考點採取網上信息確認

2019-10-30     山東考研網

山東考研網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網上信息確認公告》了解,山東財經大學支持網上信息確認,具體如下: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網上信息確認公告

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3702)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信息確認工作將於2019年11月3日開始至11月9日結束,採用網上確認報名信息方式.

考生進入登陸頁面後,輸入本人學信網帳號、密碼,核對本人的網報信息、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照片後等待審核結果,網上審核通過的考生不需再到現場審核。

一、青島市招生考試院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信息確認實施範圍

1.所有選擇青島市招生考試院(3702)為報考點的考生。

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3702)只接受在駐青高校青島校區就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工作或戶籍在青島市的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名;包括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管理類聯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和審計碩士)類別。

2.以下情形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亦不接受報名:

報考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青島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青島理工大學、青島農業大學等高校的考生。報考上述高校的考生所涉及報名、信息確認、考試問題請向上述高校研究生招生機構諮詢,且須選擇上述高校作為報考點,並按報考高校的要求進行信息確認;

考生所選擇的考試科目中,業務課二科目代碼以「5」開頭(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只能就近選擇青島理工大學或山東建築大學作為報考點。

二、條件及要求

1.符合部、省關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各項要求;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並繳費。

2.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就讀學校應為駐青高校青島校區;「脫產」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須為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的正規「脫產」學習形式,高校駐地及學習地點均為青島。

3.非「脫產」成人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考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須工作或戶籍在青島,工作及戶籍均不在青島的應到工作或戶籍地報考。

4.往屆畢業生:須本人實際工作或戶籍在青島。在人事代理機構檔案託管但工作和戶籍均不在青島的考生,應回工作或戶籍地報考。

三、網上確認時間

應屆本科畢業生上傳材料時間:2019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22:00,逾期不再辦理。

往屆社會考生上傳材料時間:2019年11月5日9:00至11月9日22:00,逾期不再辦理。

已經上傳材料但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補充材料截止時間為11月10日12:00,逾期不再辦理。

考生須於規定時間通過網上確認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對網報信息、上傳本人圖像照片、上傳身份證及其它相關材料照片」等手續,逾期不再補辦。建議考生不要在確認的最後一天提交審核材料,以免因審核不通過沒有充足的時間準備補充材料。

四、諮詢電話及現場材料審核地址

現場諮詢及現場審核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鄱陽湖路5號甲四樓會議室

五、網上信息確認所需提交材料及標準

網上信息確認所需上傳證件、材料要求,見《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網上信息確認上傳材料要求》(見附件)。

六、審核結果反饋

11月3日、4日提交網上確認材料的考生,確認結果一般將於11月5日起陸續通過手機簡訊反饋。11月5日起,審核結果一般會在24小時內通過手機簡訊反饋(提交材料考生人數過多及特殊情況除外)。

請考生關注手機簡訊並須及時登陸研招網查看審核結果!

未通過審核的考生,應根據提示重新提交相關材料或到現場審核地點提供原始材料現場審核;不符合我院報考點條件的考生,請儘快重新選擇符合條件的報考點,以免耽誤您的學習和考試!

七、注意事項

1.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完成報名費支付,未交費考生信息為無效信息,不能參加網上信息確認。

2.考生僅能確認一個有效的網上報名信息。

3.考生需對本人的網報信息進行認真仔細地核對,並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確認。

4.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誠信考試溫馨提醒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節選):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根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七條(節選):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3.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在報名信息網上確認階段,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將對違法提供假材料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依據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此,青島市招生考試院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信息確認、考試過程中強化誠信意識、規則意識、法律意識。

附件:《青島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3702)網上信息確認上傳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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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ih_MGm4BMH2_cNUgW_x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