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區進一步實施創新驅動 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

2019-10-31     新武清

為深入落實《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的實施意見》部署要求,加快實施創新型企業領軍計劃,高標準打贏科技創新引領攻堅戰,推動武清區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打造多層級創新平台

(一)推動「五大創新平台」建設。聚焦「4+1」產業,打造「五大創新平台」,對產業發展有重大促進作用的平台納入區級目錄清單,經專家績效考核獲評優秀的,按照該平台建設自籌經費的30%給予補貼,最高支持500萬元。

(二)促進「五大創新平台」共享。建立「五大創新平台」共享目錄清單,支持企業向區級認定的開放實驗室、小試中試、公共生產等共享平台購買服務,依據服務合同給予不超過服務費用20%的補貼資金,每家企業每年累計最高補貼100萬元。

(三)搭建應用場景平台。立足「4+1」產業,為高質量項目搭建應用場景平台,帶動產業集聚發展。設立專項資金,鼓勵各相關單位為項目開放應用場景,經專家和採購方綜合評估後,給予重點支持。

(四)推動天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武清分園建設。對獲批天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創新建設的項目,區財政給予重點支持,最高支持300萬元。

(五)鼓勵企業建立國家級創新平台。對通過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創新平台,區財政最高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對引進、創建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分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台分支機構,區財政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

(六)鼓勵企業建立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對經批准籌建並通過驗收的市級以上企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區財政按照市級獎勵政策要求的金額給予100%支持。

(七)推動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對獲得市級資格認定,首次考核通過並獲得市級獎勵資金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按照市級考核結果,區財政給予重點獎勵,最高獎勵500萬元。

(八)推動孵化平台建設。優化完善我區「眾創空間—孵化器—產業技術研究院」 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對於年培育5家以上實地經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市級以上孵化平台,在市級支持基礎上,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二、引育產業發展新動能

(九)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由區財政按照市級獎勵政策要求的金額給予100%支持。

(十)支持高成長潛力企業發展。對通過市級認定的「雛鷹」企業,區財政給予重點支持。

(十一)支持高成長壯大企業發展。對通過市級認定並獲得市級獎勵資金的「瞪羚」企業,區財政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資金。

(十二)支持行業龍頭領軍企業發展。對通過市級認定的科技領軍(培育)企業,支持企業實施重大創新項目,由區財政按照市級獎勵政策要求的金額給予100%支持。

(十三)引導企業成立產學研用創新聯盟。圍繞主導產業,以科技領軍企業為主體成立產學研用創新聯盟,通過市級認定後,區財政給予重點支持。

(十四)鼓勵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對由企業以第一完成單位牽頭承擔,在武清實施產業化的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且對產業發展有重大推動作用的,最高按照該項目研發費用的10%給予補貼,對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所獲得國家級撥款總額的20%。

(十五)鼓勵企業實施研發創新。大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智能科技、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和節能環保等「4+1」主導產業,以科技創新項目的形式分級給予20~50萬元資金支持。

(十六)推進企業產品創新。對企業開發「殺手鐧」產品,由區財政按照市級獎勵政策要求的金額給予100%支持。

(十七)提升科技成果水平。對以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70萬元獎勵資金;對以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天津市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20萬元獎勵資金。

三、匯聚高端創新資源

(十八)支持「4+1」產業集聚發展。設立「4+1」產業專項發展資金,用於支持鎮街、園區打造「4+1」高端產業集群,培育「4+1」產業新動能,大力推動實施科技創新,由鎮街、園區提出申請,經區政府研究,對產業發展給予重點支持。

(十九)推進高校院所合作。每年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支持高校院所到武清設立技術成果轉化平台和產業化基地,促進創新要素聚集。

(二十)大力引進重大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立足「4+1」產業,對引領產業發展的重大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落戶後由鎮街、園區評估運營效果並提出申請,給予研發費用30%的獎勵資金,最高100萬元;對新引進行業龍頭領先型科技型企業,引入核心技術並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落戶後由鎮街、園區評估運營效果並提出申請,經區政府研究,對項目研發投入和平台建設等給予支持。

(二十一)支持高層次團隊創業落戶。大力支持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帶項目、帶資金、帶技術創辦領辦「4+1」產業科技型企業。對經申請並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實施創新項目產業化,分級給予20~100萬元項目啟動經費。

(二十二)支持創新創業團隊融資壯大發展。創新創業團隊在我區落戶的「4+1」產業實體項目,上年度累計獲得5000萬元以上股權類現金融資的,最高獎勵200萬元;上年度累計獲得1億元以上股權類現金融資的,最高獎勵500萬元。

四、營造創新創業生態環境

(二十三)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平台建設。對經認定的天津市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區財政給予重點支持,最高支持50萬元。

(二十四)推進高水平科技服務機構集聚。支持科技服務機構來我區發展,對為區內科技型企業提供服務且對鎮街、園區服務環境營造有重大貢獻的機構,經申請且專家績效考核優秀,區財政分級給予一定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

(二十五)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對經過市級認定納入開放共享平台目錄的大型科學儀器的管理單位,根據年度服務業績給予不超過服務費用20%的補貼資金,每個管理單位每年最高補貼30萬元。

(二十六)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由技術轉移機構促成,且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項目,在我區實施產業化,給予委託方或受讓方不超過當期實際技術交易額3%的補貼資金,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給予技術轉移機構不超過當期實際技術交易額1%的補貼資金,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20萬元。

(二十七)鼓勵企業購買科技服務。對申報天津市科技創新券補貼政策的科技型企業,通過市級評審後,區財政給予重點支持。

(二十八)鼓勵科技型企業上市。對以上市為目的完成股改的「瞪羚」企業和科技領軍(培育)企業,在市級支持基礎上,區財政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資金。

(二十九)加強科技金融支持。對「瞪羚」企業、科技領軍(培育)企業當年因科研投入而新增的銀行貸款,分類分級給予貸款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

(三十)營造創新創業氛圍。支持舉辦全國性、高水平的創新創業大賽、科技成果對接發布會等各類創新活動,按活動實際支出的50%給予補貼,每個主辦單位每年最高補貼200萬元。

五、附則

本政策措施由天津市武清區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武清區科技創新扶持政策兌現依據此文件標準執行,且與區內其他相關扶持政策不重複享受。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印發之前按照原政策已進入執行期的項目依據原政策條款落實結項獎勵。

來源:武清科技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iTKWJG4BMH2_cNUg2di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