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電魚案高郵湖邊開審!10人獲利5萬被判賠152萬

2019-11-29     江蘇政風熱線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梅靜 程亞男 見習記者 曹鋒 記者 顧瀟)「判處10名被告人承擔生態賠償金152.44萬元、本案漁業資源損失諮詢費5萬元,並通過國家級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11月28日上午,數百人聚集在揚州高郵市高郵湖運河西堤永久放流點,旁聽了一起高寶邵伯湖特大電魚案的審判,並現場見證了電魚器具集中銷毀,及500萬尾魚類的放流活動。因為在禁漁期內電捕魚,10名被告人不僅需要承擔巨額賠償,還被判處有期徒刑。

庭審現場 檢察院供圖

審判

10人獲刑還要巨額賠償

2019年1-2月,在高寶邵伯湖禁漁期內,個體飯店業主高某與水產收購戶談某、漁民陳某、潘某等人商議,由談某、陳某、潘某帶領5名漁民,駕駛快艇,將長36.7米、高1.2米、網目為8厘米的電捕漁網沉入湖底,用12v電瓶、通過19600v逆變器把電壓增大至220v,採用拉網的方法在高郵湖電捕魚3次、邵伯湖5次,共計捕獲鯉魚、鯽魚13140餘斤,並出售給高某。

高寶邵伯湖莊台閘管理員李某明知高某等人是在禁捕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仍利用工作之便違規開閘5次,每次收取過閘費600元。水產收購戶王某明知魚產品是非法捕撈,仍以每斤4元至4.6元不等的價格予以收購,收購總價為53000餘元。

本案被江蘇省高寶邵伯湖漁政監督支隊查獲後,高寶邵伯湖漁業管理委員會委託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對所造成的漁業資源損失進行了評估,確定總損失為152.442萬元,其中含電捕漁獲物的價值、被電擊致死或傷害的其它魚類損失、對魚類繁殖的損失、魚類餌料生物損害補償。

「判處10名被告人承擔生態賠償金152.44萬元、本案漁業資源損失諮詢費5萬元,並通過國家級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11月28日上午,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的高某等人特大非法捕撈水產品民事公益訴訟案,在高郵湖運河西堤永久放流點公開審判。南京環境資源法庭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

與此同時,該案的刑事部分審理,由高郵市人民檢察院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高某等九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王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也在高郵宣判,10名被告人分獲9個月至2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現場

放流500萬尾魚,200多人觀摩

揚州正式入冬,湖上風給庭審現場帶來陣陣寒意,但參加旁聽的眾人卻並未受到影響。隨著法官的宣判,200多名旁聽者無不為湖區漁業得到保護而深受鼓舞。

揚州市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告訴記者:「高寶邵伯湖是全國第六大、江蘇省第三大淡水湖,這裡的資源保護關係著江淮生態大走廊的建設,對非法捕撈的犯罪分子進行審判,並要求其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將為湖區生態保護帶來有力的保障。」

據了解,審判現場的旁聽人員,分別來自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揚州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長江流域及珠江、錢塘江流域二十多個省份漁業主管部門等單位。民事公益訴訟庭審結束後,他們還現場觀摩了電魚器具、非法捕撈網具集中銷毀,及500萬尾鰱鱅魚、草魚放流活動。





準備放流的魚類 檢察院供圖

看著一網網的魚被放歸湖中,一位從附近趕來的村幹部告訴記者:「以前遇上電捕魚往往是將犯罪分子判刑就結束了。如今要求他們通過買魚放流進行賠償,湖區漁業生態的損失也得到了彌補。」

庭審當日下午,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江蘇省檢察院的指導下,高郵市公、檢、法機關和江蘇省高寶邵伯湖漁政監督支隊牽頭舉辦了「環高郵湖環境保護司法論壇」。來自沿湖各城市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的代表、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以及法學專家等近百人,共同探索跨區域生態法律保護的新途徑,並向沿湖城市和居民發出《保護高郵湖倡議書》,呼籲共繪高郵湖水清魚肥的美麗畫卷。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hxp0tW4BMH2_cNUgti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