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陳國興被雙開:為涉惡團伙充當「保護傘」

2019-07-25     新聞山西

廣西博白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國興被雙開:為涉惡團伙充當 「保護傘」

玉林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博白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國興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玉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國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長期與涉惡勢力團伙頭目密切交往,勾肩搭背,縱容其違法犯罪,說情、干預案件查處,充當 「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查處涉賭場所、打擊非法采砂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好處費,充當 「保護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陳國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忘記共產黨員的初心和使命,甘當涉惡勢力「保護傘」;大搞權力尋租,收斂錢財,甘於被圍獵;毫無紀法意識,知法犯法,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敬畏、頂風違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玉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國興開除黨籍處分;由玉林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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