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謝你們了!感謝法官幫我們要回了工錢,太感謝了……」3月31日上午,劉某等8名申請執行人一邊辦理結案手續,一邊連聲向執行幹警表示感謝。
原來,劉某等8名農民工長期受僱於周某從事工地木工工程。2018年6月,經結算,周某尚欠劉某等人工資款合計10萬元,周某分別向劉某等人出具欠條並承諾於2018年年底付清。嗣後,因周某未能按期履行,劉某等人遂分別將周某訴至樅陽縣人民法院。在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周某在給付部分工資款後便遲遲未再繼續履行。經劉某等人申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依法開展查控措施並將被執行人周某強制拘傳至執行局。被執行人周某坦言:因自己未能結清工程款,現在無力全部支付劉某等人的工資款;自己願意與劉某等人協商償還工資款事宜。最終,被執行人周某當場給付大部分工資款,就餘款支付問題與劉某等人達成了和解協議。
在和解協議履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周某卻又犯起了「拖延症」。2020年3月31日,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執行法官快速突擊至被執行人周某家中,有效督促周某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至此,該起涉農民工工資系列案件最終得以成功執結。
來源:樅陽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