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12月19日,中國法學家、法學教育家、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先生在北京去世,享年94歲。
江平出生於1930年,浙江寧波人,畢業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8月被政府選派為新中國首批留蘇學生,赴莫斯科大學法律系學習。留學蘇聯回國後,江平進入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民法教研室,承擔民商法方面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1979年,北京政法學院復辦,江平回到了闊別多年的講台,率先開設了羅馬法和西方民商法課程。1983年至1990年,江平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等職務。
1988年春天,江平當選為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接著又被推舉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1988年至1992年,江平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5年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同年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主任。2001年10月12日,江平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
江平不僅是著名的法學思想家,更是著名的法學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他參與了《民法通則》《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的制訂,並直接擔任《信託法》《合同法》專家起草小組組長,是《物權法》和《民法典》草案專家小組的負責人之一。出版有《羅馬法》《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公司法教程》《法人制度論》等教材和著作。
此外,江平發表過《羅馬法精神在中國的復興》《完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思考》《制定一部開放性的民法典》等一批產生廣泛影響的學術論文。
江平所題寫的「法治天下」這四個大字,至今還矗立於中國政法大學校園內。這是他終其一生的理想,更成為中國法學人的思想歸宿。
來源:長安街知事
編輯:魏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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