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中國歷史的朋友們,或許會發現中國古代歷史一個神奇的特點:漢朝422年,唐朝289年,宋朝319年,元朝97年,明朝276年,清朝276年……中國的朝代,平均每300年,就會發生一次更迭,這就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王朝周期律」。
而每一次中國的王朝更迭,都必然會隨之爆發土地兼并和農民戰爭,在戰爭結束之後,中國會再次進入一個相對和平、穩定的盛世,由此開啟下一輪循環……這就是中國王朝周期律所表現出的「治亂循環」現象。
(中國王朝周期律)
中國王朝周期律形成的歷史原因,究竟是什麼?時至今日,歷史學家們仍然沒有給出一個具體的標準答案。但是,有不少人認為:自秦朝以來設立的郡縣制度,是導致中國陷入王朝周期律「治亂循環」的根源。
支持這一觀點的人,往往會在秦朝設立郡縣制之前的中國王朝異常長壽,來作為自己的事實依據:譬如實行分封制的周朝,其王朝歷史長達790年。而在周朝之前的商朝、夏朝,則存在的時間則分別為554年和470年,均是中國古代歷史中的「長壽王朝」。
(周朝初期疆域)
那麼,自秦朝以來確立的郡縣制度,真的是讓中國後續王朝壽命大大縮短,陷入「治亂循環」周期律的禍源嗎?如果不是,那麼導致中國封建王朝朝代更迭的原因,又是什麼?今天的我們,又能否逃離中國千百年來的歷史周期律?
今天,本期節目和您一起探索:中國王朝周期律的歷史奧秘。
(中國朝代表)
在談郡縣制度,究竟是不是導致中國「王朝周期律」的禍源之前,我們就需要了解,什麼是郡縣制度,它誕生的歷史背景究竟是什麼?
所謂郡縣制度,指的就是在古代中央集團的體制下,對地方進行郡、縣兩級行政劃分的制度。由中央任命的地方長官,在郡縣地區進行統治,郡縣地方長官可由皇帝或郡縣地方更高一級的官僚,進行隨時撤換,而不是在地方進行以血緣關係為主的世襲統治。
(郡縣制結構)
與郡縣制度相對應的,則是分封制。分封制是指在中國古代時期,天子將地方授予給臣僚,准許他們在當地建立統治。與郡縣制不同的是,在分封制中,接受天子敕封,對當地進行統治和管理的臣僚,其統治權可以依靠血緣關係來世襲,名義上,受到敕封的臣僚對天子仍然保持忠誠,但實際上在地方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分封制的誕生歷史,要比郡縣制度還要漫長。早在商朝時期,商朝的統治者就開始在地方實行分封制,後來取代商朝的周王朝,在最初也是商朝麾下的一個分封國。到周朝建立的時候,周朝開始嘗試實行分封制和郡縣制並行的地方統治措施,但仍以分封制為主,周武王姬發將自己的親屬、協助周朝打敗商朝的功臣和商朝的舊部進行分封,於是就有了齊、魯、燕、晉、鄭等諸多接受分封的國家。這些接受分封國家的國名,在今天普遍成為了中國各個省級行政單位的簡稱。
(周朝分封制度)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周朝分封的各個國家逐漸發展壯大,其中有的國家甚至逐漸超過了周朝王室的力量,成為了獨霸一方的諸侯國,於是有了後來的春秋戰國時代。在這一時期,諸侯國之間往往相互攻伐吞併,將一統天下視作自己的歷史使命。
位於今天陝西省的秦國,是周朝分封諸國中後來居上的國家,秦國歷代國王勵精圖治。公元前365年,在秦王秦孝公的支持下,政治家商鞅開始在秦國實行變法,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商鞅變法」。
其中,商鞅變法的重要一條,就是「廢藩置縣」,將地方官員可以世襲職務的分封制,改為由皇帝直接任命的郡縣制。這一條變法,讓秦國變成了高度中央集權的國家。最終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大一統王朝。
在秦始皇統一全國之初,有人向秦始皇建議重新啟用周朝的分封制度,其中人們建議秦始皇重啟周朝分封制的一個緣由,就是周朝因為實行分封制度,使王朝的壽命達到了近800年。此外,接受分封的秦朝皇室子弟也可以在全國各地香火延綿,人丁興旺。
但是,對於這條建議,秦朝的宰相李斯首先提議表示反對——在李斯看來,周王朝之所以在日後逐漸衰落,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周朝採用了分封制。周天子大行分封后,各地受封的諸侯王獲得了相對獨立的地位,在當地實行土地兼并,最終不斷發展壯大,成為了完全超過周天子實力的力量,使周朝的土地上諸侯國之間互相攻伐,周天子的政權在混亂和動盪中徹底滅亡。因此,想要保證秦朝國祚綿長,就必須繼續實行自商鞅變法以來的郡縣制度。
秦始皇在吸取各方意見後,最終採納了李斯的建議,從此確立了秦朝的地方制度為郡縣制。但是令秦始皇沒有想到的是,他夢想中能夠綿延萬世的大一統王朝,在不到15年後就暴斃而亡。
不得不承認的是,自秦朝以來確立的郡縣制度,有它自身的歷史局限性。而這正是導致中國自秦朝以後,陷入「治亂循環」歷史周期律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郡縣的地方長官由皇帝直接任命,如果皇帝賢明,選拔賢才,那麼地方長官往往也會治理有方。但是,倘若皇帝昏庸,那麼地方長官可能往往也會治理不佳。古代中國的郡縣制,究竟會為地方帶來治世,還是混亂,很大程度上是由皇帝的個人素養所決定的——正如秦朝,秦始皇大半生生勵精圖治,而秦二世胡亥則昏庸殘暴,這最終導致了強盛一時的秦朝二世而亡。
郡縣制的第二個弊端,就是行政體制的僵化。從郡縣到中央,往往呈現出垂直式的管理結構,郡縣進行地方治理,均需要經過上一級行政管理機構的批覆,最高需要經過皇帝本人的同意。倘若古代王朝的官僚機構運作順暢,那麼郡縣制可以實現下情上達,上情下達。但如果官僚系統中的中間一個環節出現失靈的狀況,那麼郡縣制的整個治理體系都會不可避免地出現問題。
郡縣制的第三個弊端,就是地方官員任期的有限性,導致官員在地方的貪污腐化。不同於分封制中,地方官員能夠通過世襲的方式,在當地建立長期的統治。郡縣制的地方官員任期十分有限,並且可以由皇帝隨時撤換。這就導致地方郡縣官員,會在自己較短的任期內,儘可能地位自身謀求利益,貪污腐敗,從而加速了古代王朝的滅亡。
然而,儘管郡縣制弊端有很多。但是這都不是導致秦朝以後的中國,陷入封建王朝周期律的主要原因,更不是構成王朝周期律的主要變量。
在秦朝滅亡後,劉邦建立的漢朝成為了新的大一統國家。漢朝吸取了秦朝實行單一郡縣制的經驗教訓,在地方實行郡縣和分封並行的制度,史稱「郡國並行制」。然而,在劉邦在世期間,漢朝分封的諸侯王國中,淮南英布就發動了叛亂。在這場平叛的過程中,劉邦被英布射傷,這成了導致漢高祖劉邦死亡的直接原因。
在漢高祖劉邦去世後,漢朝隨後又因郡國並行制而爆發了「七國治亂」,大大動搖了漢朝的封建統治,直至漢武帝時期實行「推恩令」,不斷削減分封王國的影響力,逐漸確立以郡縣制為主的地方管理制度,才使得漢朝的統治得以重新穩固。
而在中國的古代王朝歷史中,同樣也不乏廢除郡縣,而實行分封制的王朝。比如在公元280年統一三國的西晉,就大規模實行分封制,最終造成了「八王之亂」,使各個少數民族趁虛而入,占領中國北方地區。實行分封制,廢除郡縣制地位的西晉王朝,只有50年的壽命,比實行郡縣制的王朝的壽命要短得多。
因此,從分封制和郡縣制之間的比照來看,郡縣制並非是導致中國封建王朝陷入歷史周期律的主要原因。在相當漫長的一段歷史時期中,郡縣制相較於分封制反而起到了鞏固封建王朝的作用。
那麼,導致中國的封建王朝歷史陷入「治亂循環」歷史周期律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正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封建王朝制度導致的「治亂循環」,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正是中國封建經濟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種折射。由於農業生產方式在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時期占據主導地位,而土地又是農業生產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土地資源的兼并與分散,農民和地主之間土地資源的分配多少和有無,是導致中國封建王朝,從秦朝以後陷入歷史周期律的主要原因。
然而,在今天,我們已經消滅了自秦朝以來歷史周期律循環的基礎。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毛主席帶領中國人民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土地改革,廢除了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使中國自秦朝以來延續近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徹底終結。作為歷史周期律經濟基礎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不復存在,歷史周期律發生作用也就喪失了它存在的物質基礎。
與此同時,在1954年,新中國通過了歷史上的第一部憲法,確立了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了人民真正的當家做主。當教育家黃炎培詢問毛主席,如何破解中國「其興也勃焉,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律難題時,毛主席笑著回答道:「我們已經找到了破解歷史周期律的答案,那就是實現人民的民主。」
在今天,新中國的人民們都沐浴在了和平的陽光下,不再承受歷史周期律所帶來的痛苦,而這正是無數仁人志士,革命前輩努力的結果。在黨和人民的捍衛下,我們的紅色江山一定會亘古不變,萬年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