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最關心的跟房子有關的事情,一個就是房價究竟有沒有如約下跌?最近適不適合買房?其實這兩個問題,房小妹在之前的文章里已經做過回答,大家可以自己去翻看。
今天要跟大家聊一個新的話題,一旦開發商進行促銷,新賣的房源比自己買到的還便宜,明顯有降價舉動,這些已經買了房子的業主們究竟該怎麼辦?能不能去維權?大家可以參考去年下半年的合肥房地產市場情況,對比58同城上前後推售房源的價格能看出,在去年下半年的時候某些樓盤有了明顯降價行為,一些小區業主們選擇了維權,像「合肥院子」。
但其實說實話,對於市場上所有的剛需客戶來說,這種情況肯定是幾家歡喜幾家愁!已買了這家樓盤房子的去責怪開發商降價導致資產貶值,沒買房的卻感謝開發商降價,可以便宜購房。還有特例,房小妹一個合肥做地產的朋友,在那個階段瘋狂翻看58同城上降價的二手房房源,用多種方式去接盤,因為他始終看好市場,認為未來有的賺。而那些維權的,也不能說毫無收穫,最後能被平息,開發商肯定也做了讓步,但房價下跌部分相等額度的賠償,就別想了。
回到一開始房小妹說的問題上來,首先房價真的有下跌跡象嗎?如果自己買的樓盤真的降價了可以去維權嗎?房小妹整理了下專業人士的看法,建議大家收藏:
1、市場遇冷不代表房價持續下跌:目前很多人會說房價下跌的趨勢越來越明顯,那首先給大家說實話,目前市場上的以下幾個信號,只能說明市場遇冷:限購限貸限售限價、信貸政策收緊、開發商拿地熱情減退、開發商明目張胆的促銷(某品牌開發商的全年折扣促銷)、二手房業主讓利幅度變大等等,這些僅僅是「房住不炒」調控下的市場遇冷,只能說會引起房價階段回落,長期不敢保證,一旦調控鬆綁呢?
2、即使開發商大力度折扣促銷去化房源,或者有了明確降價行為,業主去維權的意義也不大。尤其是已經付了房款、辦了網簽所有手續的人,房價漲與跌,開發商不再負責任,「買定離手」的概念,要遵循契約精神,房子歸業主後,漲與跌已與開發商無實際關係,所以去維權意義不大。若只是交了定金,倒是可以去申請退房,開發商也會相應給予配合。再就是可以接受開發商的賠償:退一定差價款、送車位、儲藏室之類的彌補措施。
看了以上對房價下跌跡象的總結分析,以及如果房價下跌了,是否應該維權的建議,你們有什麼看法?大家有沒有想跟房小妹分享討論的?留言給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