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一年半,因為十萬彩禮被婆婆嫌棄:不幹凈的女人不能娶

2020-01-23     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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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讀者在後台問我"婚前同居"這件事,到底有沒有錯?

有人覺得婚前同居是一件好事,因為提前同居可以讓情侶兩個人互相了解,讓彼此更加深入地了解對方的喜好和生活習慣,這樣也就能避免婚後因為對對方毫無了解而不幸福。但是同樣也有人覺得,婚前同居並不是一件好事,它存在著潛在的風險,尤其是對於女生來說萬一分手,會很吃虧,太不公平。

在我看來,婚前同居這件事本身並沒有對錯,只是每個人的觀念不一樣而已,有些人覺得合適,有些人覺得不合適,這都是分人的,看你個人的價值觀如何?以及你們愛情的深淺。不管怎麼說,婚前同居這件事本身是沒有對錯的,就怕有些人居心叵測,拿婚前同居做文章,想占便宜,所以才用它來評判一個人的德行和行為,看他是不是藉機想達到自己的不軌目地。

一位網友說:「婚前同居放在如此離婚率不低的時代,確實很有必要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比標準,婚前同居是有一定機率讓彼此更能看清對方的,有些矛盾唯有朝夕相處才能發現。」

當然這只是一位網友的看法,我們不妨通過一些事情看看婚前同居還會出現什麼問題。

謝雙和周洋兩個人在一起,已經將近四年了,因為兩個人是剛剛畢業那會才宣布在一起的,所以他們感情很好。只不過,兩個人的工作不同,周洋的成績優秀,在市中心一家大公司里上班,而謝雙的公司和他不在一個區,兩個人雖然同一個城市,但是卻不能時常見面。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兩年,後來,周洋得到老闆賞識,升了職,在得知公司里人事部正好缺人時,他想到了自己的女朋友。他本來就覺得謝雙之前的工作不是很好,趁這個機會,他讓謝雙來了自己所在的公司,而謝雙也從另一個區搬到了這邊和周洋一起,正巧的是,周洋的舍友正好合同到期,不願意在這住了,周洋就讓謝雙和自己合租,兩個人順理成章的住在了一起。

因為他們也都已經見過雙方的父母,兩邊的父母也沒有不滿意,他們結婚也是早晚的事情,對於婚前同居這件事,兩個人也都沒有排斥。在合租的這一年半里,謝雙給周洋洗衣做飯,照顧他的飲食起居,兩個人一起上班,日子過得倒也挺好。

有沒有發現存在什麼問題?謝雙過早的承擔起所謂「妻子」的責任,而跟她同居的周洋卻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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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兩個人是要結婚的人,所以謝雙對於自己的付出從來都不抱怨,對於自己的愛也從來沒有保留,周洋自然也知道謝雙的心意,儘管在市區租的房子不大,但是他們卻把那裡當成兩個人最溫馨的家。

謝雙每天都會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大到家裡的窗簾、桌椅,小到家裡的盆栽綠植都是謝雙精心挑選的,而周洋同樣也對謝雙很上心,兩個人下班之後會一起買菜做飯,一起刷碗幹家務。

後來,兩個人的工作忙了起來,因為在不同的部門,周洋總是出去應酬,謝雙有點煩惱,不過現在正是拼事業的時候,謝雙也不好阻攔,只能背後默默支持他。

雖然這一年半兩個人同居,但是他們並沒有住在同一房子裡,有次周洋喝多了,謝雙在照顧他的時候,被周洋野蠻的留下了,那天晚上他們睡在了一起。

有了第一次,兩個人也都沒有排斥第二次,從那之後兩個人便一直住在同一個房間。過了半個月,謝雙就覺得自己的身體有些不舒服,去醫院檢查才知道自己懷孕了。

本來,謝雙懷孕是一件好事,但是談婚論嫁時,謝雙卻看清了婆婆這個人。謝雙娘家的習俗,是出嫁要十萬塊錢的彩禮,對於這個周洋接受的。

但是,婆婆卻不同意,周洋的母親說:「你們兩個人都已經住在一起了,這一筆錢沒有那麼必要,如果你是為了這筆錢才要嫁到我們家裡的來,那麼這樣的的兒媳我們怎麼敢要?非要這十萬彩禮就說明你是為了錢而來的。」

謝雙一聽自然不樂意,看著謝雙對此一點也不動容,婆婆還使出了自己的殺手鐧:「你現在懷孕了,放在以前不管孩子是誰的,就是不幹凈,這樣的女人不自愛,婚前不檢點,一定娶不得。我讓我兒子娶你已經算好的了,你還計較十萬的彩禮錢的話,我是不會讓兒子娶不幹凈的女人的。」

從婆婆的話里,謝雙聽出來她的心思,婆婆這個人是精打細算,人又精明,一定是不想拿這一筆彩禮錢,所以才這麼說。謝雙問過周洋的意見,周洋左右不定的態度讓她傷了心,在周洋母親堅持不要彩禮以後,謝雙趁早打了孩子,果斷的和周洋分了手:「我就當這幾年青春錯負了良人,不想再和你糾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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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有錯嗎?

在我看來,婚前同居沒有錯,因為只有在一起生活了,兩個人才能完完全全地了解彼此,才能知道對方所有的好與不好,才能決定未來是不是可以一起走。

只不過對於有些思想封建的老人來說,婚前同居是自己不能接受的,如果有些老人能接受得了,只是用來「占便宜」的藉口,那就是另一碼事了。其實,同居並不可怕,但是,女生務必要記住,同居可以,但是同居就意味著自己一定是弱者,這一點你必須時刻記住。

最重要的就是同居之後,要有分寸,知道自己是幹嘛的,不要輕易上了男人的當,也不要放棄保護自己。如果我有女兒,我一定會告訴她:「如果你們深入了解了,領了證有了對未來的打算,並且這一切都水到渠成的話,你可以去同居,但是也要注意安全,不能隨隨便便懷孕,更不能隨隨便便打胎,因為這對你是終身的傷害。」

所以,女孩子在談戀愛的時候,如果要同居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不能只看自己喜歡什麼就什麼都不去考慮,對於自己來說,結婚的人,不止要看三觀,要相合還是要看對方的家庭。結婚並不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以後,自己不免要面對對方的家庭,對於婆婆的為人和喜好,必須都要了解。

而且,我覺得如果男方那邊覺得女人要彩禮是對神聖愛情的褻瀆,還把所謂的婚姻平等和不需要彩禮來平衡的話,那是明擺著要占便宜,這樣的家庭,女孩子要趁早遠離。因為這樣的婆婆即便是最後拿出了錢,以後你們面對的問題也會很多,因錢生出來的矛盾更不會少,就不得不去處理更多的矛盾。

說實話,自古以來,女兒出嫁婆家出彩禮是約定俗成的規矩,或多或少都可以,這是作為婆家應該給對女方的體面,再說了這個彩禮錢也不是給到女方父母的,多半是給到小兩口,錢還是花到小兩口身上。只要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內,都可以接受。

最終,謝雙和周洋因為這十萬的彩禮不歡而散,說白了還是因為周洋的母親想要占便宜,白撿一個媳婦,如果抱著這樣的心態,恐怕周洋以後都難以找到合適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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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對婚前同居不會持反對意見?

據網上的一組數據顯示,每天都有超過1萬對夫妻離婚。而大多數的離婚原因,不是因為出軌等原則性問題,而是由生活中的瑣事引起的。你可能很難想像,有的女人會因為丈夫上廁所的時候不掀馬桶蓋而離婚。還有就是,兩個人不相處,你很難真正地了解到對方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伏爾泰說過一句話:「使人感到疲憊的不是遠方的高山,往往是鞋裡的一粒沙子。」

而婚前同居怎麼說,是為了提前把這個沙子給找出來。

要不要婚前同居,根據你們兩個人的感情來,我不反對婚前同居,但是絕對反對隨便同居。兩個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婚前同居?當你們認識了有一年以上,而且是抱著結婚的目的去的,且對對方的人品有一定了解,仔細去觀察你愛的人是一個怎樣的人,切莫大意。

錢鍾書曾經在《圍城》一書中這樣寫道:「結婚以後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顛倒的,應該先旅行一個月,一個月舟車僕僕以後,雙方還沒有彼此看破,彼此厭倦,還沒有吵嘴翻臉,還要維持原來的婚約,這種夫妻保證不會離婚。」

要仔細去觀察你愛的男人,同時女性要保護好自己,尤其是要警惕像周洋母親那樣的婆婆。你可以因為愛婚前同居,但若是一個男人不懂得尊重你、保護你,甚至他的母親一味的侮辱你,你也該跟其分手了。

思慮清楚,不隨便同居,好好保護自己。

今日話題: 你怎麼看待「婚前同居」,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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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fYoy6W8B3uTiws8KVST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