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本報從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獲悉,廣州市海珠區琶洲街廣商中心外牆泛光照明工程項目12·18高處墜落事故已於近日查明。據悉,2023年12月18日,廣州市海珠區琶洲街廣商中心外牆泛光照明工程項目1名男子在外牆作業過程中墜落至首層地面,造成1人死亡。
本報發現,廣州廣商中心項目位於廣州市海珠區琶洲西區AH040163地塊,為一幢地上60層、地下5層單體樓。該項目建設單位為廣州工商聯盟投資有限公司等十八家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為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監理單位為廣東穗芳智慧建設科技有限公司。事發時該項目主體已封頂,處於室內精裝修、幕牆安裝等施工階段。
而此次出事的廣商中心外牆泛光照明工程項目發包人為廣州工商公司,承包人為廣東中林電氣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本報注意到,調查組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為企業擅自採用座板式單人吊具進行外牆懸吊作業、工人違規作業;同時指出有關單位存在的多項問題。
其中,廣東中林電氣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未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發時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在場監督;未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此外,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現場管理缺失,廣東穗芳智慧建設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廣州工商聯盟投資有限公司未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最終,調查組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企業擅自採用座板式單人吊具進行外牆懸吊作業、工人違規作業導致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組對廣東中林公司、陳*紅(廣東中林公司主要負責人)、廣州工商公司、廣東穗芳公司、中建八局提出了相應處理建議。(文|中國基建報 郭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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