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要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總書記強調,新時代改革開放具有許多新的內涵和特點,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制度建設分量更重。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積極發揮法治對改革的引導、推動、規範、保障作用。對於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及時上升為法律制度;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及時修改和廢止。這些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相輔相成,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銜接,是改革順利推進、改革成果及時鞏固的有效路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突出制度建設這條主線,通過改革和法治的相互促動,不斷完善各方面制度法規,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
詳見:穆虹文章《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論述》
(策劃:侯亞景 審核:吳強 監製: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