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女子20萬存款遭盜刷,銀行被判全額賠付:錯誤支付就得賠!

2022-06-26     峽谷爆笑團

原標題:廣東一女子20萬存款遭盜刷,銀行被判全額賠付:錯誤支付就得賠!

潮州不僅多潮也多雨,梅雨季節更是影響心情。

不過好似老天眷顧,這幾天潮州天天放晴,小麗一連打了3年多的官司也在這幾天有了結果。

原本以為自己半生積蓄再難追回,誰知法律終究還是還了她一個公道。

面對銀行的強勢對抗,小麗最終還是贏了,心情也隨著明媚的陽光一起好了起來。

小麗:眼看著錢被偷走

今年42歲的小麗在潮州市饒平縣開了一家小商店,主要經營日雜百貨。

其實這樣的小店,大富大貴不可能,但卻讓小麗生活無憂,還略有盈餘。

小麗是個勤儉持家的人,錢也從不亂花,思索再三,覺得掙下的錢存在銀行最合適,也最安全。

在2009年初,小麗在某銀行申請了一張銀行卡,用來存取現金。

這種家庭婦女的尋常做法,最終卻給小麗帶來了麻煩,還打了一場長達好幾年的官司,想想也是挺鬱悶的。

經過日積月累,到了2017年初,小麗的存款將近20萬,這讓小麗欣喜若狂,總算經過多年的努力給兒子攢下了買房的首付,也算功勞一件。

不過讓小麗沒想到的是,正當她歡欣雀躍的時候,錢卻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別人偷走了。

事發當天,小麗正在玩手機,突然收到了一條簡訊。小麗急忙打開一看,竟然是銀行發來的轉帳信息。

只見上面顯示,自己的銀行卡被轉走了49990元。

這讓小麗十分驚訝,自己並沒有去取款呀,也沒有轉帳啊,因為騙子實在太多,小麗以為是詐騙信息,於是並沒有深究。

但接下來,小麗的電話就像炸機一樣響個不停,收到的簡訊都是轉帳的信息。這讓小麗再也坐不住了,急忙前往銀行進行查詢。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這短短的時間內,小麗帳戶中近20萬元存款已經被洗劫一空。

很顯然,小麗的銀行卡被盜刷了。但小麗詢問銀行工作人員時,對方也是一臉懵逼,還建議小麗馬上報警。

沒辦法,小麗只有向當地警方報警說明了情況。

銀行:自己找罪犯退賠

值得慶幸的是,經過警方偵查鎖定,盜刷小麗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在幾天後被抓獲歸案。

然而不幸的是,雖然這名罪犯被判處了刑法,但盜刷的錢已經分贓並揮霍一空,根本沒有錢退賠。

這可怎麼辦?難道自己近半生的積蓄就這樣付諸東流?這樣的結果讓小麗欲哭無淚,不知如何是好。

痛定思痛之後,小麗決定還是找銀行討個說法,畢竟錢是在銀行沒的,銀行應當承擔責任。

小麗認為,自己的銀行卡未離身,丟失的錢是在卡內被人轉走的,這是因為銀行保管不力造成的,銀行理應對自己進行賠償。

但銀行方面卻認為,小麗的財產損失是由罪犯偽造銀行卡盜刷行為造成的,應該等罪犯全部落網之後,小麗自行向罪犯主張退賠。

銀行的這個理由初一聽還確實是這個理,事實上也不是銀行吞沒了這筆錢款,銀行憑什麼給你小麗賠呢?

同時銀行還質疑小麗是否存在「人卡分離」的情形,但後期的諸多證據顯示,原始銀行卡確實一直在小麗身上,並不存在丟失的情形。

法院:錯誤支付就得賠

因為銀行的說法不能讓小麗認可,雙方最終鬧上了法庭。

2022年6月,饒平法院判令案涉銀行賠償小麗經濟損失並支付相應利息。

但銀行方面十分不服,遂向潮州市中級網民法院提起上訴。

銀行上訴的說法是,小麗的損失應當由涉案罪犯賠償,銀行不應承擔責任,小麗存款資金損失自身存在過錯。

其實從銀行方面來說,這20萬元雖然不多,但其目的並不是賠不賠的問題,而是銀行方面是否存在過錯的問題。

因此,銀行方面對賠償判決的抗拒,實質上是對自身是否存在漏洞的一種掩飾。

但法律是講究證據的,在本起案件中,盜刷他人銀行卡的詐騙犯肯定是違法犯罪行為,但銀行和小麗二者之間到底誰存在過錯,還有待確認。

從銀行存取款交易來說,開設銀行就是滿足客戶的各項金融需求的。

在這些交易過程中,銀行應該負有安全保護義務,並在存取款程序上嚴格要求。

但從現有證據來看,小麗的銀行卡輕易被複製,罪犯在銀行取款時,對客戶身份核對顯然並未盡到責任。

在罪犯取款時,在取款人一欄明顯寫的是小麗的姓名,但銀行沒有盡到查證核對義務,導致小麗的大額款項被取走,這是有明顯漏洞的。

銀行和小麗之間是一種儲蓄存款合同聯繫,在查明的事實中證明小麗並非實施盜刷行為的共同行為人,小麗在整起案件中是受害人。

基於合同聯繫的成立,銀行在未能識別假卡而向他人支付存款,構成不當履行合同義務,是一種違約行為。

而且銀行未盡到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對小麗構成侵權。

上述兩個理由都能夠支持小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銀行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小麗的訴訟行為並無不妥,應當支持。

銀行在沒有證據證明交易指令系小麗本人所為或授權他人所為的情況下,錯誤支付存款,並不能視為銀行與小麗的交易行為。

加上銀行在取款過程中存在上述錯誤,銀行應當向小麗進行賠償。

2022年6月底,潮州市中院依法駁回了銀行的上訴,維持了原判決。

說法:攤上這事如何維權

人在家中坐,錢被人刷沒。小麗的遭遇並非孤例,但向銀行索賠的難度還是蠻大的。

第一,得有證據。本案中小麗在得知銀行卡被刷之後,首先找到了銀行,並立即利用POS機在附近商店消費了5元,同時在該銀行ATM機存入了100元。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證明銀行卡還在她本人身上,並未丟失。也能證明被盜刷的錢,不是自己消費的,這些證據有利於促使法院作出相應判決。

第二,立即報警。無論遇上什麼樣的侵害,第一時間報警是王道,收集證據和報警並不矛盾,也可以同時進行,冷靜地處理問題。不能亂,因為人一忙亂,很容易神志不清,導致警方在調查時產生誤解,延誤偵查時間,甚至讓犯罪分子逃匿難尋。

第三,儘快掛失。犯罪分子既然盯上了你的卡,就是想把裡面的錢全部拿走。如果發現帳戶金額變動異常,應該立即打電話到發卡行進行查詢,及時對銀行卡掛失,這樣能夠第一時間凍結帳戶,讓犯罪分子取不出錢來,能夠起到減少損失的作用。

第四,依法訴訟。和銀行協商能夠獲得支持的事件是少之又少的,所以在必要的協商之後,訴訟是維權的唯一途徑。通過訴訟,能夠釐清自己和銀行之間的法律聯繫,也能夠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本文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f2a51c92648986d5a31098117280ba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