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關於二婚的那些事兒!

2023-04-02     城東李公子

原標題:說實話,關於二婚的那些事兒!

有句話,還真別不信,說:「婚姻往往並不像人想像的那麼好,離婚則常常比人想像的還要糟糕。」

當然了,任何一種說法的成立都有前提。所以這裡的前提就是,離婚並非是因為有毒、糟糕、畸形的婚姻生活與夫妻關係。沒有原則性的問題,只是因為生活上的瑣碎,或者相處中發生的摩擦。

特別是衝動離婚的夫妻,用不了多久就會充分且深刻的理解這句話。

其實我們一定要意識到,如果結婚不僅僅只是換了一種生活的方式,更代表著一種人生的選擇,離婚也是一樣。

很多的事情,也許它並不是對錯題,更不是是非題,看本質只是選擇不同,承擔不同。即便如此,做選擇的時候,我們也不能只看自己想要的、喜歡的,在選擇的背後,可以承擔起需要承擔的,更關鍵。

說實話,關於二婚的那些事兒!

  • 1、再找的大機率不如原配。

前提在開文已經說過了,而且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特別有能力。否則你真的拿不出什麼優勢,去適配一個各方面條件都沒得挑的人。

要知道,二婚相親市場其實更加慘烈。當然也有運氣好的,但好運氣不可能掉落在每一個人的頭上,大部分條件好的人,是根本就不會考慮二婚的。畢竟,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過了純真的年齡,誰都想找一個優質的合作夥伴。

也就是說,一旦過了某個年齡,很多的人都能夠做到從實用的角度看待婚姻了。

所以能考慮二婚的,大多也是知道自己的問題,肯定有某個方面的缺陷,導致了他的妥協。

換位想想就知道了,你的那些美好想像都是沒道理的事情。紅塵俗世中的感情也好,婚姻也罷,都有現實的一面。

  • 2、重組的家庭都有私心。

比如說,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就算他滿臉鼻涕,你依然可以不嫌棄地親吻他。但換作別人的孩子,這肯定不可能,所以這就是很正常、很自然、很合理的人性,包括對其他親人的情感上偏向。

這種私心也意味著,我們都會想著把最好的資源,留給自己的孩子。甚至於會因此而失去努力共同奮鬥的價值觀。

說實話,有很多的二婚夫妻,都是同床異夢。有的從結婚的那一刻起,婚姻就已經被利益心套牢了,始終把自己個人的保障與利益放在首位,稍微遇到點生活上的變故,都會馬上想到自己的退路。

包括有些男方家庭,不也是一樣嗎?就算男人可以接納她的存在,但父母,始終會念著之前那一個,和防著現在這一個。

簡單點,大家的利益並非是完全捆綁在一起的,所謂的視如己出,更像是一種安撫人心的暖話。

  • 3、不能成為彼此的負擔。

婚姻是利益關係,也是合作關係,猶如一份共同的事業,如果彼此想要把這份事業進行下去,除了保證好利益的分配問題,還有就是,不能成為對方的負擔。

否則,根本沒有合作的道理,不是嗎?誰都不想找一個只會拖累自己的負擔。

就拿孩子這件事來說,很多男女再婚,首要目的就是為了給自己的孩子找一個爸爸、媽媽。或者急於找到一個能為自己的孩子,承擔起爸爸、媽媽責任的人。但是這個責任有多大,我們都很清楚。

所以誰又能承擔得起呢?而且我們也不要忘了,我們所找到的結婚對象,首先是一個「人」。

越是這樣,越是容易引發對方的戒備,最好就是自己先有「不拖累對方」的態度,表明我的孩子我來管。

等你們有了感情,經歷多了,也慢慢放下戒心了,自然會主動想著為你做些什麼。

  • 4、其實婚姻的本質都一樣。

婚姻就是換了一種生活的方式,人世間最現實的生活,從此柴米油鹽、養老育小、家庭家務、人情往來是它的主要內容。所以激情和浪漫不是常態,操勞、瑣碎和平淡才是,任何轟轟烈烈的感情,最後都只有一個去處。

就像有很多人,當激情消失,就開始質疑自己的選擇,覺得這種平淡的生活,是由於選錯了伴侶所致。

然後就開始幻想,認為只要自己換一個人,就能讓生活好起來,或者認為只要換一個人,就能過上自己理想中的生活。

最後離婚,再婚,用不了多久發現婚姻都一樣。好像自己折騰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點。

論實際來說,二婚比頭婚,有更多的現實的問題和矛盾。只要不是有原則性問題,幸福還是自己經營出來的,先調節好自己的心態。甚至於,到頭來不過就是合作一場,一句「合作愉快」就已經夠了。

說在最後的話,大家千萬不要把離婚後的生活,想像的過於美好。更不要認為,自己隨便換一個,都能比現在過得幸福。除非有一種人,已經很確定自己想要的了,離婚是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

那是你自己的選擇,只要能承擔起自己的選擇,不存在對錯。就像開文提到的,許多的事情,並不是對錯題。

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和傷害,不會游泳的人,換多少泳池都沒用。也不要由於在一起的時間久了,仗著彼此間的熟悉,而發生一種盲目的自信。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差不多」就是最好的生活,剩下的部分全靠自己調節。隨著年齡的增長,你就會發現很多的事情,並不是我們認為的那樣。

--END--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f23315dd7ce6c1e54c60fd4f0e224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