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管理有新規

2024-06-08     山西經濟日報

本報太原6月7日訊(記者 王佳麗)近日,省自然資源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管理若干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空間布局、出讓規模、出讓方式選擇、出讓登記權限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全省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管理,嚴守資源安全底線,提高能源資源保障能力,促進礦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通知》明確,在空間布局方面,除省級以上重點項目需單獨選址用地外,其他項目用地原則上不得壓覆戰略性礦產資源,不得擠占重點勘查開採區;已設礦業權應有序退出生態保護紅線、保護地等禁止限制勘查開採區域。

在出讓規模方面,落實新的准入要求,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偏遠山區民生改善工程確需配置小型砂石土礦產資源的,可以出讓小型礦山;對探礦權轉採礦權以及改擴建的鋁土礦、鐵礦、銅礦、金礦、錳礦、水泥用灰岩礦、冶鎂白雲岩礦、露天採石場等礦山,如生產規模和服務年限達不到《山西省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要求的,應引導其整合重組或有序退出。

在出讓方式選擇方面,嚴格控制協議出讓範圍。協議出讓礦業權必須實行受理申請後公示、集體決策、結果公示;向國務院批准重點建設項目協議出讓礦業權的,須報請出讓登記管理部門同級地方政府同意。除協議出讓等特殊情形外,礦業權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競爭出讓,逐步實現全部網上出讓。

在出讓登記權限方面,《通知》明確,自然資源部負責石油、烴類天然氣、頁岩氣、天然氣水合物、放射性礦產、鎢、稀土、錫、銻、鉀鹽、晶質石墨等14種礦產資源的礦業權出讓登記;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煤、煤層氣、鐵、鉻、銅、鋁等23種戰略性礦產資源和地熱資源的礦業權出讓登記;各設區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上述38個礦種之外的其他礦產資源的礦業權出讓登記工作。

此外,《通知》還在資源儲量、出讓收益評審備案以及綜合勘查開採簡化手續辦理等方面,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管理,助力我省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f075ef207669061d382ed738ef0dab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