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歌手林俊傑在江蘇省鎮江市舉辦了演唱會,10月27日晚,一個名為「林俊傑的吊水針頭被出售」的話題引爆網絡,並登上了微博熱搜榜——該話題稱,林俊傑演唱會結束後,因為感冒去當地醫院掛水,事後,有人出售林俊傑用過的針頭和注射液包裝袋。記者了解到,27日晚,鎮江當地多個部門就此事展開調查。28日0點,醫院在微博上通報了此事的有關情況。
「林俊傑昨天演唱會感冒了 結束之後去醫院看病!」
「本人提供林俊傑爆款同款醫生,同款配套藥水,已經掛水的血針頭……有需要微信留言」
「想問一下輸液室的小夥伴們,林俊傑血管怎麼樣?好扎嗎?」
「林俊傑睡過的床 輪流上去滾了一圈」……
在網上,多張分別寫有上述文字的疑似朋友圈截圖被大量轉發,這些截圖中的文字還配有注射液包裝袋、針頭、病床等照片,其中一張截圖顯示的地址為「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截圖裡的文字寫道:「已經被歌迷拿走了」。
另有一段18秒的小視頻也被數千網友轉發,視頻顯示,在一個病房裡有多名身穿工作服的醫護人員,在眾人的說笑聲中,一名女護士側躺在一張病床上,周圍有數名人員拿著手機在拍攝。配發視頻的文字內容寫道:「醫護人員在林俊傑走後輪流滾床單……」
記者注意到,該話題於10月27日下午開始出現在微博上,隨後熱度迅速攀升,短短几個小時後就顯示為「沸」的狀態,並且一度衝進了熱搜榜的前三名。截至27日晚11點50分,該話題的閱讀量達到了2.1億次,討論次數達到3.8萬次,大量網友質疑醫院泄露個人隱私、違規處理醫療垃圾。
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27日晚,在不少鎮江人的朋友圈以及當地熱門論壇上,有關此事的帖子也刷屏了。
大部分網友對此事都是持批評態度,也有個別網友表示要冷靜看待。在鎮江夢溪論壇上,網友「過路的熊」 就發帖稱:「追不追星是很個人的事情,沒啥好譴責的,至於在(再)輪流體驗下床單的確有點孩子氣,從個人小市民角度看無傷大雅,小孩子追個星很正常……更令人在意的是,這個明顯是個開玩笑的朋友圈狀態……」
那麼,網友反映是否屬實?真相到底是什麼?為了核實具體情況,10月27日晚,記者撥打了包括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宣傳科負責人在內的多名工作人員的電話,但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隨後,記者又多次致電該院相關領導的電話,電話那頭均顯示「正在通話中」。
記者獲悉,27日晚,鎮江市衛健委、網信、公安等部門工作人員都到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了解有關情況。28日0點,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在微博上發布了《關於林俊傑先生就醫後相關情況的說明》。聲明全文如下:
今日,林俊傑先生就醫一事成為一些網友關注的熱點,醫院高度重視,立即進行核查,現將相關調查處理結果說明如下:
1、事件起因系醫院工作人員追星,在林俊傑先生離開後拍攝相關視頻照片並發至朋友圈,被他人轉載利用,稱售賣林俊傑先生所用醫療用品。
2、醫院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的處置規定處置醫療廢棄物,經核查無醫療廢棄物流失。
3、醫院對涉事的相關工作人員已先行停職,後續視情節嚴肅處理,並將進一步在全院加強職業規範教育,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
感謝社會各界對醫院的監督和關注。
如果個人買賣醫療廢物會遭到什麼樣的處罰呢?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醫院未按規定處理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該如何處罰呢?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的;
(三)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
(四)對醫療廢物的處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範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六)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採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綜合現代快報、中國政府網 文字:林清智 編輯:潘 偉 監製:宿廣田)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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