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標準(試行)》有關規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考察評議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審議,擬同意設置江西飛行學院等8所學校,現予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其間,如對設置學校有不同意見,請署名向我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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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教育部網站
本報法律顧問:山東匯研律師事務所 王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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