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繡登報與溥儀離婚,索要50萬分手費,溥儀怒斥:最多給5萬

2023-12-09     無風卻起念

原標題:文繡登報與溥儀離婚,索要50萬分手費,溥儀怒斥:最多給5萬

1922年11月,12歲的文繡,被自己的五叔——華堪收買內務府人員,強行送入紫禁城,行三拜九叩之禮,成為溥儀的淑妃。然而,文繡並未因嫁入皇宮而幸福,她很快便嘗到了被冷落的滋味

新婚之夜,溥儀就將文繡一個人拋在寢宮,轉身去迎娶正宮皇后婉容。此後,文繡常年處於被冷落的狀態,居住在別宮,獨自用餐,整日與孤燈為伴。皇上不僅不臨幸文繡,還時常與皇后婉容外出遊玩,留文繡一人在家。文繡多次想要自殺,但都以失敗告終。

1925年皇室遷出紫禁城後,文繡隨溥儀來到天津居住。起初她以為終於能離開那座令她窒息的金絲籠,誰知天津的生活與北京並無二致。文繡仍然飽受冷落,她與皇后婉容的關係也十分惡劣。終日被皇上和皇后所輕視,文繡的心靈已瀕臨崩潰。

1931年8月,文繡在表親玉芬和妹妹文珊的勸說下,利用溥儀外出的機會,偷偷跑出家門,來到天津的國民飯店。她立即找來代理律師張士駿等人,向法院提出了離婚訴訟。文繡控告溥儀長期「虐待」,要求離婚並索取贍養費50萬元。

消息傳到溥儀耳中後,他大發雷霆,立刻派人四處尋找文繡,還召開御前會議商討對策。然而文繡早已轉移到別處,使者一無所獲。

無奈之下,溥儀只得找到律師林廷琛、林棨應訴。民國頭號離婚案就此開審,前朝天子被前淑妃告上法庭,一時間轟動全國。

在法庭上,溥儀否認虐待文繡,拒絕離婚。他認為做第一位被控離婚的皇帝實在太丟人,萬萬不能答應。文繡的律師則指出,根據《民法》,只要一方提出,法院就應當判決離婚。文繡有權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

輿論立刻為此案分成兩派。保守派批評文繡無視皇家體面,支持溥儀的行為;女權派則聲援文繡,稱讚她勇於反抗幾千年的「皇權」與「男權」壓迫。還有媒體將此事稱為「妃子革命」,引發全國對婦女地位的熱議。就連曾經的宿敵—皇后婉容,也公開表態支持文繡離婚。

在輿論壓力下,溥儀的態度開始軟化。他表示,只要文繡保證每個月有定數的「臨幸」,可以考慮同意離婚。然而文繡對此毫不動容,她要的不是那些虛偽的承諾,而是真正的自由。

最後在各方努力調解下,雙方達成庭外和解。1931年10月,溥儀與文繡在律師事務所簽署離婚協議:

  • 溥儀向文繡支付生活費5.5萬元;
  • 文繡可以帶走自己的衣服和日用品;
  • 此後文繡返鄉居住,不得做損害溥儀名譽的事;
  • 文繡不能改嫁他人。

於是,前淑妃文繡獲得自由,開始過上平凡人的生活;而溥儀也結束了這場令他極為難堪的官司。文繡勇於提出離婚,為千百年來第一個推翻「皇權」與「男權」的女性,也成就了中國現代史上的一段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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