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黃向陽 實習生 陳鵬飛 通訊員 熊博文)4月29日上午,駐馬店驛城區法院執行幹警接到了當事人的電話,得知一查封車輛在正陽縣某家屬院旁邊出現,執行幹警立即組織警力,雷霆出擊前往正陽縣,經過9個小時的蹲守,成功對被執行人車輛實施扣押措施。
某汽車貿易公司申請執行王某追償權糾紛一案,驛城區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王某向某汽車貿易公司返還代其償還的貸款4590元及律師代理費1000元,案件受理費由王某承擔。判決生效後,王某並沒有按照法院生效判決按時履行義務,某汽車貿易公司依法向驛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通過對被執行人王某名下財產進行調查,查封了其名下福特汽車一輛,因查封車輛蹤跡難尋,一直未能實際扣押控制。執行幹警多次聯繫被執行人王某,督促其儘快履行還款義務,然而,王某卻以無力償還為由推脫,甚至拒不接聽電話,逃避執行。
4月29日上午9時許,執行幹警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到達駐馬店市正陽縣某家屬院,但並未發現車輛蹤跡,經走訪調查該車經常在附近出現,執行幹警當即決定在附近蹲守,等候車輛出現。直到下午6時,該查封車輛終於出現,執行幹警迅速出動,但車輛駕駛人並不是被執行人王某。執行幹警亮明了身份及來意,當場對其講明,車輛已被法院查封,現對該車進行扣押,如欲主張對該車輛的權利,可以書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異議。在執行幹警釋法之後,駕駛人表示配合執行,主動交出鑰匙並清空車上物品。此時被執行人電話仍然無人接聽,執行幹警對該車張貼了封條。
晚上8時,扣押工作全部結束,執行幹警用長達9個小時的蹲守,成功採取扣押措施。他們不辭辛勞無怨無悔,傳遞著人民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的信心和擔當,用實際行動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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