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此次《行動計劃》最大的變化之一,就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由原來的「2+26」城市調整為「2+36」城市;同時,太原、陽泉、長治、晉城不再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太原、陽泉、長治、晉城
不再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2017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了「2+26」城市的大氣污染控制任務,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出「2+26」城市的概念。
其中「2」指的是北京市和天津市。「26」指的是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台、邯鄲。
根據當時的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和科學研究結果,原環境保護部將「2+26」城市確定為京津冀空氣污染的傳播通道城市,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最新出台的《行動計劃》將「2+26」調整為「2+36」。其中「2」指的還是北京市和天津市。「36」指的是河北省石家莊、唐山、秦皇島、邯鄲、邢台、保定、滄州、廊坊、衡水以及雄安新區和辛集、定州,山東省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河南省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商丘、周口市以及濟源。
原「26」城市中山西省的太原、陽泉、長治、晉城不再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進一步降低相關行政成本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在就《行動計劃》答記者問時介紹,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變為「2+36」城市,是結合近年工作實際,綜合考慮區域污染傳輸貢獻、空氣品質狀況、行政管理需求等因素作出的調整。
有分析認為,從「2+26」調整為「2+36」,將PM2.5濃度較高的山東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將山西省4個城市調出,一是消除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長三角地區之間的「空白地帶」,使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長三角地區連為一體,從而更有利於開展區域聯防聯控,有利於系統整體地解決大氣污染問題;二是調整後一個省份只在一個重點區域內,山西省相關城市不再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轉而納入汾渭平原,有利於進一步降低相關行政成本。
綜合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中國環境報、山西經濟日報
編輯/劉茜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e493ec982094481d0d550096011e72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