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傾心調解,一次性化解兩起金融糾紛

2024-10-30     海報新聞

大眾網記者 侯祥家 通訊員 李寒 青島報道

「徐法官,多虧您當時費心費力促成了調解,現在我們公司已經走出困境、步入正軌了!我代表公司給您點贊……」結案幾個月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過電話向市南法院中山路法庭徐麗萍法官表達了感謝之情。近日,徐麗萍團隊通過傾心調解,一次性化解了兩起關聯案件,推動因資金鍊斷裂面臨倒閉的企業轉危為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某公司是一家建築裝飾公司,出於生產經營需要分別向A銀行與B銀行申請貸款。後某公司未按約償還借款,A銀行、B銀行分別向市南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某公司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案件審理過程中,A銀行發現某公司名下有兩套房產,遂向市南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市南法院依法查封了某公司名下兩套房產。在得知兩套房產被法院查封后,某公司負責人情緒十分激動,其表示若不解封,公司將瀕臨倒閉,強烈要求法院解封房產。

在詳細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徐麗萍得知某公司的「苦衷」。原來,某公司並非有意拖欠貸款,而是有一筆到期債權遲遲無法兌現,導致其資金鍊斷裂,無法進行後續生產經營活動。某公司原本想將上述兩套房產過戶至上游供應商沖抵貨款,以便繼續生產經營,並以盈利所得償還銀行貸款。但在房產過戶前被市南法院查封,無法順利過戶。雪上加霜的是,A銀行與B銀行在知曉某公司還有一筆到期債權後,均提出查封凍結申請。

這兩起案件案情並不複雜,兩家銀行的凍結申請合法合理,凍結到期債權於法有據。但徐麗萍深知,若這兩起案件如此處理,雖符合法律規定,但卻讓一家本可正常經營的企業瀕臨破產。因該兩起案件具有高度關聯性,且涉及企業的「生死存亡」,徐麗萍決定組織這兩起案件的三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力求實現三方共贏。

在調解伊始,三方分歧較大、互不讓步。B銀行僅有到期債權這一項財產線索,因此申請凍結到期債權的意願十分強烈。A銀行雖然已申請查封了兩套房產,但房產價值不足以償還借款,且更願意凍結變現容易的到期債權,因而也不願意放棄申請凍結到期債權。知曉癥結所在,徐麗萍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從法律角度和事實角度予以闡述,尤其對某公司的後續還款能力及凍結後果進行了詳細說明,並組織了多輪調解,終於促成三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某公司用到期債權一次性償還A銀行債務、每月償還B銀行部分債務,然後剩餘資金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盈利所得繼續償還B銀行債務。如此,在法官的用心調解下,某公司得以放下「包袱」走向新生,兩家銀行挽回了經濟損失,最終,三方當事人實現共贏。

法官表示,大多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情並不複雜,但案件數量較多,在審理過程中,更應該樹牢「如我在訴」理念,不能一味機械僵硬地走司法程序,要站在各方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能維護好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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