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曝光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2020-02-01     陝西都市快報

2月1日,據陝西省市場監管局消息,自疫情發生以來,陝西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快速響應,積極作為,加強對轄區內醫療防控物資和民生重要商品的價格監督檢查,從嚴從快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穩定了市場價格秩序,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陝西省市場監管局公開曝光十起涉嫌哄抬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典型案件。

這十起典型案件中,其中西安市四起,分別是:

1月28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在市場檢查中發現,西安市丈八四路的安臣大藥房銷售口罩、酒精、棉球等五個品種的防疫用品時,以高出進價兩倍的價格進行銷售。其中,3M口罩的銷售價格提升至40元每個,免外洗凝膠每個100元。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擬處以27535元罰款。

1月28日,西安市長安區市場監管局在對航天富力城鄰里中心農貿市場進行市場檢查中發現,該市場蔬菜上漲幅度60%-100%,其中紅蘿蔔漲幅90%、大蒜漲幅66%。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長安區市場監管局擬處以10萬元罰款。

1月28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對華潤萬家未央路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與蘭州宜寶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聯營櫃檯在銷售大白菜的過程中涉嫌哄抬價格。1月22日至25日,該店大白菜每斤售價是1.58元;1月26日至27日上午,將價格調整為每斤5.98元。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價格違法行為,擬處以10萬元罰款。

1月30日,西安市藍田縣市場監管局對藍田縣華都仟匯商行(好又多)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1月27日上午,該超市聯營蔬菜櫃檯大白菜每公斤售價5.76元,下午每公斤售價9.76元。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藍田縣市場監管局擬處以5萬元罰款。

延安市四起,分別是:

1月24日,延安市安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安塞區青春醫藥門市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未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安塞區市場監管局已於當日立案,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6日,延安市延長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延長縣為民大藥房小豆溝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於1月23日在西安某公司購進3M品牌N90口罩150包,進貨價每包32元,銷售價每包45-55元,加價率40%-71%,且涉案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延長縣市場監管局已於1月29日下發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近期將按照法律程序作出行政處罰。

1月28日,延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寶塔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寶塔區百米大道和仙堂國醫館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3M品牌9001型號N90口罩,進貨價(當事人供稱)20元/只,實際銷售價格30-58元/只,提價幅度50%-190%,且涉案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延安市市場監管局於當日進行立案調查,將於近期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8日,延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寶塔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延安市藥材總公司第三零售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從西安康達醫療器械公司購進的3M品牌9002V型號N90口罩,入庫價(非進貨價)26元/只,實際銷售價格39-49元,加價率50%-88.46%。由於當事人與西安康達醫療器械公司之間尚未完成結算,其正式進貨價尚未確定,但從目前掌握的市場情況看,進貨價應低於26元/只。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延安市市場監管局於當日立案,將於近期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咸陽市兩起,分別是:

1月26日,咸陽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咸陽聖潔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發現當事人將原銷售價格為5元/包和10元/包的口罩,分別提高至10元/包和15元/包進行銷售,所標示的價格為原銷售價格。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咸陽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停止上述價格違法行為,並將於近期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6日,咸陽市秦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秦都區百姓樂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銷售的速效救心丸、復方丹參滴丸、利巴韋林顆粒、清熱化毒丸等幾十種藥品未依法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秦都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並進行立案查處。

陝西省巿場監管局同時歡迎廣大群眾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及時通過12315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共同為抗擊疫情營造安全、穩定的市場環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e2b7_28BjYh_GJGVglF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