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關於啟用市城區相關交通違法行為電子警察抓拍設備的公告

2019-12-16     西部看四川

遂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啟用市城區相關交通違法行為電子警察抓拍設備的公告

遂寧交警 遂寧交警 今天

為切實提升駕乘人員安全意識,促進廣大市民守法文明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條、第五十一條、第九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自2019年12月20日起啟用市城區相關交通違法行為電子警察系統抓拍設備,現公告如下:

一、對市城區「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和「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兩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二、違反本公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罰。

三、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遂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9年12月16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dpo5DW8BMH2_cNUgsL1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