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前,想知道對方是否曾有過家暴行為,有地方可以查詢嗎?答案是肯定的!
6月22日,浙江義烏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婦聯、市公安、市民政和市數據管理中心等六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該《意見》的實施在國內尚屬首創。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為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發生,構建和諧家庭,根據家庭暴力的程度,對發生家庭暴力達到一定程度的人員在婚姻登記領域進行註冊,婚戀對象可查閱對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的記錄,對是否進入一段婚姻提供參考,以達到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行為的目的。
根據《意見》,家庭暴力註冊簿登記範圍為:2017年起至今因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被判處刑罰的人員並實時更新;2017年起至今因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被人民法院裁定受人身安全保護令限制的人員並實時更新;2017年起至今因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員並實時更新。
圖自@中國婦女報
那麼是不是誰都可以去查詢,想怎麼查就怎麼查?公民隱私是否會泄漏?針對這些問題,《意見》也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查詢人申請,查詢人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對象身份證信息、申請書、真實性和保密性責任書等材料,向婚姻登記處提交申請,經審核後方可查詢對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相關記錄。
為防止註冊簿信息泄露和濫用,特制定以下條款:
1.查詢人必須依法使用查詢信息,嚴格遵守保密條款,查詢結果只作為對其結婚對象是否曾有家暴行為真偽情況的參考,不得用於非法目的和不正當用途。非法使用註冊簿信息給他人造成損害的,需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2.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註冊簿信息牟取非法利益,不得拷貝、複製或傳播註冊簿信息。
3.註冊簿提供的信息僅供查詢人參考,如有爭議,以法院、公安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4.查詢人需提供婚戀情況真實性聲明書,確保不存在弄虛作假和其他目的的情形,查詢註冊簿一年內不超過2次,查詢人數一年內不超過2人。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註冊簿實行動態管理,市法院、市公安等部門需及時將新增人員信息推送至數管中心。市數管中心建立家暴註冊簿查詢平台,對涉及家庭暴力相關人員做好資料庫管理,並嚴格做好保密工作。
記者了解到,為打破家暴處置難的現狀,當地今年起全面實施反家暴改革,聯合9部門共同建立了家庭暴力政府聯動標準化處置機制,探索建立家庭暴力一鍵式全流程閉環處置平台,創新實施家暴註冊簿、信用掛鉤等全國首創工作,開展反家暴社會化宣傳和重點家庭輔導,以反家暴工作作為婦聯參與社會治理的切入點,在構築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體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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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個消息在微博上熱傳,@中國婦女報、@央視新聞、@人民日報 等很多都做了報道,網友都紛紛點贊。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中國婦女報、都市快報、新浪微博、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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