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傳來新消息!電動車處罰力度升級,一旦全面實施,都要哭

2020-01-08     租點動力

每年交管部門都會嚴管電動車交通出行出現的違法行為,輕則口頭警告重則面臨刑拘。日前,深圳交警再出重拳,從2020年1月1日起,非機動車將參照現行機動車駕駛證管理模式,實行12分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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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深圳此次全新的記分式管理辦法首先從快遞、外賣行業實行。每季度12分,季度末清零,一季度內累積違法記12分的,除了要面臨嚴厲處罰以外還要被納入黑名單,禁止入職民生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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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交通違法行為記分規則如下:

1、走機動車道、逆行、沖禁令、超載或載人、未戴安全頭盔的,每次記3分;

2、闖紅燈、飲酒駕駛的,每次記6分;

3、污損挪用變造備案標識(號牌)、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每次記9分;

4、存在暴力抗法、事故逃逸、醉酒駕駛、駕駛未備案(登記)的電動二輪車的,每次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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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於沒有違章的電動車,實行「首守法獎勵」,如果被扣分了,電動車主還可以通過「違法學習」、「自願參加勸導活動」,把分「賺」回來,還是比較「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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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深圳制定的電動車「12」分制管理辦法,賞罰分明,但懲處力度也可謂「史上之最」,嚴苛力度絲毫不亞於汽車,從另一方面也看出了深圳對電動車違法行為整治的決心。

進入新國標時代,全國各地都在加強對電動車的違法管理,不少地區從原先的「一刀切」到採取「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電動車管理方式,這樣不僅能夠讓電動車用戶學習到交通安全知識,而且能夠提升他們的安全意識,頭條姐認為這樣做比直接罰款扣車更有意義。

希望此次深圳率先從快遞、外賣行業實行的「12分制」管理能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若是實施效果良好,為全國其他各地電動車立法提供參考,也將是意義重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dHrBhW8BMH2_cNUgovW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