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自然資源局征地補償安置公告〔2019〕第5號

2019-08-05     三明日報

三明市自然資源局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2019〕第5號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2019年7月5日閩政地〔2019〕667號文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三明市梅列區自然資源局在對徐碧街道徐碧村碧口村民小組集體土地計7.0427公頃的征地補償登記覆核後,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現將批准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土地補償安置及青苗補償費用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總額

上述征地範圍內徐碧村碧口村民小組集體地上附著物補償一次性總計補償金額8.7114萬元。

三、被徵收土地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和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由用地單位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支付給三明市梅列區自然資源局,再由三明市梅列區自然資源局統一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由被征地單位結合本村實際妥善安置被徵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

四、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2019年8月15日前以村民小組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達三明市梅列區自然資源局。

聯繫人:黃女士 聯繫電話:0598-8262317

五、本方案在徵求意見後,報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准後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三明市自然資源局

2019年8月1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dBFEYWwBUcHTFCnfzyX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