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夫妻販毒被抓,妻子曰:「不是我,我是幫我老公買毒品」

2019-08-13     貴州禁毒宣傳

兩口子買毒品後

在回家的途中著逮到了,

庭審時媳婦果斷說

「法官大人,我是冤枉的

是我老公,都是我老公的錯」


案件還原

2018年10月18日

在貴陽市雲岩區金關一巷子口,

一對男女被禁毒大隊警察蜀黍攔下檢查,

從男子的身上搜出了毒品疑似物,

警察蜀黍當即對兩人進行突審。



公訴人:被告人江某某承認其毒品來源系向被告人冉某某購買,並帶領民警在被告人冉某某家中,將被告人冉某某抓獲,並查獲毒資18000元。

民警將三人帶回派出所調查,

被查獲的毒品疑似物凈重49.24克,

並檢出其構成成分為海洛因。


被告人江某某承認他是名癮君子,

10月15日是他讓妻子張某某幫忙聯繫

賣毒品的冉某某,

準備購買50克海洛因


張某某聯繫了賣家冉某某後,

約定10月18日交易。

案發當天他與張某某在金關一家銀行網點

取了19000元後去找冉某某。

哪曉得

買到毒品後,

走到巷子口時,

兩人遇見了警察蜀黍。


然額!!

在法庭上,

被告人張某某卻稱自己並不知道!!

丈夫江某某與冉某某要進行毒品交易,

是兩人拿出毒品時她才知道的。


你以為英俊瀟洒的公訴人是吃素的麼

公訴人小哥哥認為,

被告人張某某從一開始就知道江某某要

購買毒品並幫其聯繫了賣家,

並且一同去約定的地點購買

其間還一同去銀行取錢





所以被告人張某某並不能從輕或減輕處罰,

應當與被告人江某某同罪,

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


來源:貴陽網絡廣播電視台

編輯:宋陽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cVtMjGwBvvf6VcSZ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