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重磅發布!事關中小學教師!

2023-06-30     琅琊新聞網

原標題:剛剛,重磅發布!事關中小學教師!

日前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

《關於進一步深化中小學教師

職稱評聘改革的意見》

全面啟動了新一輪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工作

一起來看具體內容

《關於進一步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

評聘改革的意見》解讀

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發揮職稱在教師選拔培養中的導向作用,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中發〔202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9號)等有關職稱改革的系列文件要求,6月19日,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的意見》,全面啟動了新一輪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工作。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有一流的教師才有一流的教育,有一流的教育才有一流的人才。職稱是教師專業能力水平的主要標誌,是深化教師評價改革的重要抓手。隨著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深入推進,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工作存在著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崗位聘用不規範等問題。進一步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學教師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和機制,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中關於「改革教師評價,推進踐行教書育人使命」的重要舉措,對於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激勵廣大教師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

二、改革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服務發展、激勵創新。圍繞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需要,發揮職稱評價「指揮棒」作用,進一步簡政放權,落實學校自主用人權。

二是堅持遵循規律、科學評價。遵循教師職業成長規律,以思想政治和師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完善評價標準,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傾向,引導教師把時間和精力用於深耕課堂、立德樹人。

三是堅持分類評價,科學考察。突出中小學、教研員、幼兒園不同崗位特點,強化學校推薦權重,明確思想政治和師德、業績、貢獻的考察辦法,體現分類評價。

四是堅持以用為本、突出實績。把教書育人作為教師評價的核心,突出思想政治和師德素養、育人成效、教科研成果轉化等評價。

三、主要內容和創新點

(一)改革措施方面

一是明確評審權限。進一步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職稱評聘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工作。正高級職稱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可採取授權方式委託設區的市組織評審。副高級職稱授權設區的市組織評審;中級職稱設區的市可授權縣(市、區)組織評審。省直有關部門(單位)、高等院校、各大企業所屬中小學教師,按照屬地原則參加相應層級職稱評審。

二是明確評價導向。將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表現作為職稱評聘的首要條件,將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課時量達不到省定最低標準和教學實績長期較差的,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不得參與競聘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切實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等傾向,完善代表性成果制度,教育教學成果、課題研究、教案、理論文章等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不得將論文、人才工程、人才項目、表彰獎勵、資質評定、教科研項目作為職稱評審的唯一限制性條件。

三是突出分類評價。中小學教師評價突出教育教學實績,重點評價教師運用全環境育人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和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能力和育人實效;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科學、心理健康教師可單列指標、單設學科組評審。幼兒園教師評價突出保教實踐,重點評價教師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促進兒童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的能力和育人實效。教研員評價突出教育教學研究實效,重點評價教研員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實踐運用效果和促進學科教師專業發展的能力。

四是創新評價機制。進一步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創新評價辦法,採取教學述評、試講說課、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元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專業素質能力、教育教學實績進行有效評價,提高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實效性、公正性。建立職稱評審教學述評制度,注重教科研成果實際貢獻的評價。

五是建立課時量監測機制。每學期結束後,各中小學校應在校內公示教師實際任教課時量,公示時間應不少於5個工作日,作為職稱評聘的依據。

六是實施初級職稱考核認定。中小學教師初級職稱不再組織評委會評審,採取考核認定方式取得。

七是實現評聘有效銜接。教師職稱評審應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一般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由用人單位按程序推薦參加評審,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應及時聘用到相應崗位,及時兌現崗位工資待遇。

(二)評價標準方面

一是強調思想政治素質評價。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作為首要評價條件。

二是明確課時量具體要求。對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各學科周課時提出具體要求。對學校正副職、管理人員課時量進行了細化要求,明確了專職教研員聽評課、公開課的要求。

三是增加教學質量評價權重。引導廣大教師認真上好每一節課,重點評價專任教師近3年任教學科的學生學業水平和綜合素質;要求教師能夠全面地對學生的學業情況進行述評分析,提供近3年個人教學特色經驗總結及學生學情分析報告。要求專職教研員能夠全面地對教師教學情況進行指導,提供近3年個人學科教研工作分析報告。

四是推行代表性教育教學成果評價。將原來的正高級教師中文核心期刊、著作單一限制性評價,改為教案、課題、教學成果獎、論文、論著等6項教育教學代表性研究和業績成果,體現多元評價。

五是強化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經歷。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具有連續3年以上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應予以傾斜,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三)評聘辦法方面

一是明確提出教師可以跨校申報,允許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標註的專業不一致的教師申報職稱評審,以此促進教師流動,緩解學科間師資餘缺配置矛盾。

二是明確要求學校依據《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制定或修訂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辦法,在校內廣泛徵求意見,由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議表決通過,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存檔備查。學校推薦辦法不得低於全省基本標準條件,評審推薦辦法須在本單位公開公布後生效。推薦辦法應保持一定時期內的穩定。

三是進一步明確了評審專家組成、評審工作基本程序、核准公布等要求。要求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管理人員、一線專任教師組成的職稱評審推薦委員會。規模較小的教學點可由鄉鎮學區統籌組織成立評審推薦委員會。

四是明確要求用人單位與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期年限、課時量、教育教學業績等基本要求。聘期期滿後應當進行考核,聘期考核應按照總結述職,測評、核實與評價,教育教學業績分析,確定檔次等程序進行。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用人單位與教師可按照崗位需要、本人自願的原則,辦理續聘手續,並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受聘人員與崗位的適用情況,調整或低聘崗位直至解除聘用。

一起來看《意見》全文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進一步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的意見

各市教育(教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發揮職稱在教師選拔培養中的導向作用,激發教師創新活力,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中發〔202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9號)等有關職稱改革的系列文件要求,結合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實際,現就進一步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評審權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職稱評聘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工作。正高級職稱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可採取授權方式委託設區的市組織評審;副高級職稱授權設區的市組織評審;中級職稱設區的市可授權縣(市、區)組織評審。省直有關部門(單位)、高等院校、各大企業所屬中小學教師,按照屬地原則參加相應層級職稱評審。

二、完善評價標準。堅持師德為先,將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表現作為職稱評聘的首要條件,突出全環境立德樹人成效評價。各地要健全完善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考核辦法,通過個人述職、民意調查、徵求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操守、從業行為和科研誠信,並形成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考察材料。突出教育教學能力、教學效果、崗位業績貢獻,將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突出課時量和教學實績剛性要求,課時量達不到省定最低標準和教學實績長期較差的,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不得參與競聘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切實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等傾向,完善代表性成果制度,教育教學成果、課題研究、教案、理論文章等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探索通過同行專家評審、第三方機構評價等方式,提高代表性成果評價的權威性。不得將論文、人才工程、人才項目、表彰獎勵、資質評定、教科研項目作為職稱評審的唯一限制性條件。

三、突出分類評價。中小學教師評價突出教育教學實績,重點評價教師運用全環境育人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和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能力和育人實效;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科學、心理健康教師可單列指標、單設學科組評審。幼兒園教師評價突出保教實踐,重點評價教師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促進兒童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的能力和育人實效。教研員評價突出教育教學研究實效,重點評價教研員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實踐運用效果和促進學科教師專業發展的能力。

四、創新評價機制。進一步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建立省級正高級教師評審專家庫。創新評價辦法,採取教學述評、試講說課、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元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專業素質能力、教育教學實績進行有效評價,提高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實效性、公正性。建立職稱評審教學述評制度,參評中級以上教師職稱須進行現場教學能力考核評價,並結合平時教學業績確定評價結果。注重教科研成果實際貢獻的評價,對申報人員的論文、課題、項目等教科研成果,注重考察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學實踐中的應用轉化、推廣情況及取得成效。

五、建立課時量監測機制。建立教師課時量公示備案制度,每學期結束後,各中小學校應在校內公示教師實際任教課時量,公示時間應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課時量情況備案,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作為職稱評聘的依據。

六、實施初級職稱考核認定。中小學教師初級職稱不再組織評委會評審,採取考核認定方式取得。符合山東省中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考核認定,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後,發放相應職稱證書。

七、實現評聘有效銜接。教師職稱評審應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一般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由用人單位按程序推薦參加評審,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應及時聘用到相應崗位,及時兌現崗位工資待遇。

八、加強監督管理服務。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應採取「雙隨機」方式,通過質詢、約談、現場觀摩、查閱資料等形式對職稱評聘工作進行抽查、巡查,有舉報線索的要對有關問題進行倒查、複查。對違反評聘工作紀律或者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各地職稱評聘工作情況納入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工作政策性強,牽涉面廣,涉及廣大教師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和要求,積極穩妥地做好職稱評聘改革各項工作。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16號)同時停止執行。此前發布的有關文件規定,凡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國家、省有特定政策要求的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附件(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

1.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2.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辦法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6月17日

:山東教育發布

稿lywyms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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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c8a485265100d251b5a12a4bbc7e3a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