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老師愛上空姐,男方湊不齊36萬彩禮,丈母娘竟去學校撒潑大鬧

2022-03-06     千彥水

原標題:小學老師愛上空姐,男方湊不齊36萬彩禮,丈母娘竟去學校撒潑大鬧

古代結婚講究一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婚夫妻很可能直到送入洞房的那一刻,才知道彼此是何模樣,這就是傳統的盲婚啞嫁。但隨著社會發展,原本的封建糟粕思想已經不再可取,人們追求自由平等的戀愛與婚姻,比起所謂的門當戶對,更傾向於找到一個相知相愛,能夠攜手共度的伴侶。

小吳跟小黃正是這麼一對彼此相愛的小夫妻,但可惜他們面前有一座「攔路大山」,小吳的父母。

小吳家住江西某偏遠農村,家裡條件非常糟糕,下面還有弟弟妹妹。為了養活這一大家子人,小吳的父母對她寄予厚望,希望將她培養成才後她還能反過來拉一把弟弟妹妹,因此中學畢業後她就被父母送去了一所空乘專科學校,希望畢業後可以當空姐。

小吳的相貌端正,學習很努力,實習時也很得看重,可以說成為空姐已經是板上釘釘之事,但吳家父母萬萬沒想到,就在小吳大三那年,她突然說跟個窮小子黃某談起了戀愛,甚至因為父母不同意,為了避免被父母找到,學都不去上了。

這下子吳家父母可急得不得了,在他們看來小吳那是要當空姐找個有錢對象的,怎麼就這麼跟了個小學老師?而且小吳現在為了黃某連學都不去上,等於全家這麼多年白撫養她了;更重要的是吳家父母不認為這是小吳自己做的決定,他們覺得肯定是黃某控制住了自己的女兒,逼迫自己女兒跟著他。

那麼真相到底是怎麼樣的呢?在小吳跟黃某口中,我們聽到了不一樣的說法。

在小吳看來自己的前半生只能用「苦難」兩個字來形容,這苦難不僅僅指物質條件,還包括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小吳從小就未感受過家庭的溫暖,吳父吳母雖然會給她一口飯吃,一張床睡,卻從未給過她任何關懷。

小吳永遠記得小時候自己生病,得到的不是父母的關懷安慰,而是母親的謾罵:「你怎麼還不去死,你病死得了!」這樣的謾罵讓小吳對父母從此充滿了恐懼,什麼話都不敢再跟父母說,成了父母手中的一具提線木偶。

其實小吳並不喜歡空乘行業,也不想當空姐,但由於這是父母定下的專業,她不想去也得去。來到學校後小吳努力學習,是想要畢業後能夠到外地工作擺脫父母的影響,卻沒想到在大三的時候碰到了自己的「救贖」,黃某。

黃某是一位小學老師,身材不算高大,外表不算出眾,資產更沒有多少,也是農村出身,家裡貧窮程度甚至比自家更糟。但黃某開朗樂觀,如同小太陽一般點亮了小吳那原本灰暗的世界,頭一次讓她感受到關懷與照顧。

可吳家父母不願意讓小吳跟黃某在一起,由其是吳母李某,對於這個騙得自家女兒芳心的窮小子那叫一個恨之入骨,認為他破壞了自己女兒找有錢人的目標,開始跑到黃某所在的學校大吵大鬧,打滾撒潑,將黃某的辦公室弄得一片狼藉。

為了不讓父母阻止自己追尋愛情,小吳乾脆逃了出來,躲藏在黃某家裡。這卻更加惹怒了母親李某,她此後不僅隔三差五要大鬧一通黃某的辦公室,還每天蹲點守在黃某上下班的路上,用各種石塊砸他,黃某已經被砸傷了好幾次。

沒多久小吳懷孕了,她心想自己都懷了黃某的孩子,父母總該同意這門婚事了吧?沒想到回家後父母依舊不同意,尤其是李某得知小吳懷孕之事後臉色一下子暗了下去,找到家中鐵鏟對著小吳的肚子就是一頓打,要給她打掉孩子。李某表示要不小吳跟他們去打胎,要不她今天就給這個孩子打掉。

無奈的小吳又逃回黃某處,二人心想既然說服不了小吳父母,那乾脆就先領證,因為只有領了證,黃某才在法律層面上有資格干預小吳的一切。在知道女兒背著自己結婚後,李某心都涼了,她又一次大鬧黃某的學校,張口就要100萬的彩禮。

100萬,才工作一兩年,家裡也沒錢的黃某哪裡拿得出這筆天額巨款?李某也知道黃某肯定拿不出,她要100萬就是為了討價還價。最後李某定下36萬元的彩禮,勒令黃某必須交出來這筆錢,不然就讓小吳跟他離婚。

黃某動用了所有存款,又東拼西湊了一番,最終只拿出來了15萬元,他找李某商量,彩禮真的只拿得出這麼多,要不就收下,要不就一分沒有,李某連忙一把拿過彩禮。本以為這樁波折婚姻到此時終於可以正常發展,誰想到拿了彩禮錢的李某轉頭又跑去黃某學校撒潑了,這一回別說桌椅全被砸掉,就連牆上都潑滿了黑色墨水印!

欺人太甚,簡直是欺人太甚,走投無路的黃某跟小吳只能找到當地媒體,想要藉由媒體的力量來制止住小吳父母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李某的行為已經嚴重干預到了小吳的婚姻自由,更形成了借著婚姻向黃某索取財物的情況。這代表著李某已經屬於違法亂紀,如果黃某跟小吳實在無法忍受下去,完全可以將李某告上法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聽到有關專家科普的法律內容後,李某終於消停了下來,決定不再去黃某辦公室鬧騰;而小吳父母畢竟對小吳有這麼多年的養育之情,黃某的行為也的確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小吳之後的發展,因此雙方決定握手言和,至於尚未消去的隔閡,只能等時間來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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