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漢中交警曝光一批
為震懾飲酒、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發生,凈化道路交通安全環境,現對近期查處的部分酒駕違法案例予以曝光,以警示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在駕車出行中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嚴格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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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3年10月1日16時許,違法行為人孫*學在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飲酒後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從西鄉縣柳樹鎮小豐村出發,沿城峽路由西向東往柳樹鎮方向行駛,行至柳樹社區路口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檢測,孫*學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6mg/100ml。最終,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罰款1000元處罰。
02
案例二
2023年10月6日19時36分,違法行為人余*飲酒後駕駛浙FFH8009號小型汽車,沿西鄉縣會館巷(老縣醫院門口)由東向西方向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余*血液中酒精含量達41mg/100ml。最終,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其作出駕駛證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處罰,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03
案例三
2023年10月4號晚22時20分,違法行為人韓*飲酒後駕駛陝FTR953號普通兩輪摩托車,沿西鄉縣北環路由西向東方向行駛,行至西鄉縣梅苑路加油站附近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違法行為人韓*血液酒精含量為34mg/100ml。最終,公安交警部門對其作出駕駛證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處罰,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04
案例四
2023年10月2日20時20分,違法行為人陶*武飲酒後駕駛陝FTW198號小型汽車沿西鄉縣茶碾路由茶鎮向高川方向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經現場檢查,陶*武存在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66mg/100ml。最終,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其作出駕駛證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飲酒駕駛違法
醉酒駕駛犯罪
酒駕醉駕標準
飲酒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駕的危害
判斷和操作能力減弱
飲酒後,人對聲、光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無法準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後,人的手、腳觸覺能力會大大降低,可能導致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容易心存僥倖
一些駕駛人認為「不會那麼巧碰上交警」,甚至還有駕駛人認為「就開一小段沒事」。但誰也無法預料危險的發生,喝酒不開車是駕駛人應當具備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識。
漢中交警提醒廣大市民
生命安全高於一切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參與交通
確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讓我們共同營造安全文明
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源:漢中交警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