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妻子的天,是一家人賴以生存的信念。一個和美的家庭必須有妻子、兒女、丈夫,才能幸福長久,但是打破這一切的,往往就是微不足道的爭吵和不如意,從而釀成家庭悲劇。
12月19日凌晨,一位自稱是湖南常德市與殺妻者同村的網友爆料,行兇的男子是村裡有名的生意人,因為生意失敗,今年回到村裡生活,期間一直情緒低落,有過其輕生的念頭,和朋友聊天時曾聽說,妻子有後悔在家當家庭主婦的念頭,想外出打工。
12月19日晚,一場由家庭矛盾引發的慘劇就此爆發,等到警方接到報警,到達現場後發現,行兇者的妻子,父母還有一兒一女都有不同程度的砍傷,送醫救治後,30歲的妻子和3歲的女兒經過搶救無效後死亡!而父母和兒子卻仍然在救治中。
看到這,不少人唏噓感慨,這也太恐怖了!到底是什麼原因令他如此喪心病狂,作為家庭的護航者,妻子的愛人,孩子的爸爸,父母的兒子,竟然殺死了妻女,連父母都被砍傷。難道前來制止行兇的父母和兒子,也有錯嗎?
據了解,李某因為借錢做生意虧損十餘萬元,期間情緒低落,有輕生的想法。但是這些都不能作為行兇作惡的藉口,妻女有何罪之有?有人說,也許該丈夫抑鬱,也許是因為發現妻子對其不忠,也許只是喝了酒,所以將昔日擠壓的怒氣和怨言釋放出來。
或者本來和妻子感情就不好,再加上矛盾的激發,做生意的失敗等等。藉口可以永遠有,但是事實擺在眼前的就是,血淋淋、冷冰冰的妻子和女兒被殺死,永遠也不會回來了!
妻子也許有錯,說了不該說的話,但是只有3歲的孩子,還有養育自己的父母又何罪之有,如果將所有的錯、失敗、不如意歸咎在家人身上,這種極端的做法,社會不能容忍,法律也絕對不會允許。
這不是第一起丈夫對妻子兒女行兇的案件,在早前,上海的殺妻藏屍案,也是因為和妻子爭吵,犯罪嫌疑人就用雙手掐死妻子,導致器械性窒息死亡,事後還藏屍百餘天。還有雲南昭通發生的一起兇殺案,丈夫持刀將村中的一家4人砍傷,只因感情糾紛,蓄意報復,殺害的人包括前妻的母親、2歲的侄子、三妹及其男朋友,送醫後前妻母親不治身亡。
行兇者,毫無善念可言,可憐的是,被連累的都是婦女兒童為代表的手無縛雞之力之人,這樣的話,是否能夠加大對此類行兇者的懲處,切實保障婦女兒童的安全利益,希望有關部門能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有時候最可怕的殺人者,不是別人,而是枕邊人或是父親。一家人可以吵架,但是如果將家暴演變成行兇的話,那就會成為永久的家庭悲劇。
一個人可以失敗,可以失意,最重要的是站起來,而不是將所有的源頭歸結於家人,或者對社會的無辜者行兇,家庭暴力隨之演變的,就是持刀行兇,所以遇到事,夫妻倆可以好好談心,在雙方都怒氣沖沖的時候,為了避免言語的刺激,可以等冷靜之後,再一起商量。
很多家庭危機,就是因為兩個人都得理不饒人,從而走上離婚,甚至犯罪的道路,最後是兩敗俱傷,誰也得不到幸福。
家是湖南的李女士就稱,因為自己丈夫平時脾氣火爆,一遇到事情就炸毛,根本就不願意聽進去別人的意見和建議,以至於一家人都害怕他,她想離婚,但也害怕被丈夫報復,甚至被丈夫多次威脅說,離婚就殺死孩子和她。
後來李女士報警之後,經過警方的調解,其丈夫才知道自己錯了。很多作惡之人,就是因為分不清是與非,才導致自己被惡念控制。在矛盾的一開始,如果懂得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選擇離婚或者報警,也許就能讓很多家庭危機化險為夷。
家之所以能組成,就是源於兩個人的愛,只有同心協力,才能維持好、經營好,而讓家暴和危機遠離的最佳方式,就是兩人通過平心靜氣,好好地進行溝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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