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是我國的基本刑事政策,貫穿於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罰執行的全過程,是司法機關懲罰犯罪,預防犯罪,保護人民,保障人權,正確實施國家法律的指南,對於提高犯罪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周強院長的報告進一步強調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於做好新時代刑事審判工作的導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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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賦予寬嚴相濟新內涵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就是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特別是犯罪情況的變化,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適時調整從寬和從嚴的對象、範圍和力度。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既反映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治安形勢和犯罪狀況的變化,也對刑事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治安形勢平穩,總體可控,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但也面臨一些突出的問題,如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時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黑惡勢力犯罪、金融領域犯罪、電信網絡等新型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污染環境、危害校園安全等涉民生領域犯罪依然嚴重。
刑事審判工作及時注意到這一重要變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適時調整依法嚴懲的對象、範圍和力度,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同時,針對近年嚴重暴力犯罪總數和占比下降、輕微犯罪成為主流的新形勢,充分考慮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以及懲治犯罪的實際需要,對於犯罪性質尚不嚴重,情節較輕和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犯罪,以及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案件,依法從寬,自「六刑會」以來,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占81.6%,同比上升5.8個百分點。通過在刑事審判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既保證了法律的正確適用,也取得了良好的犯罪治理績效。
寬嚴相濟引領司法改革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與司法改革緊密結合併貫穿司法改革的始終。各級人民法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結合我國犯罪案件數量增長但輕微犯罪比重增加的新態勢,堅持以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為指導,對刑事審判工作先後進行多種試點改革,並將改革成果積極總結推廣,最終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刑事速裁程序等多項司法改革的成果,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習近平總書記所要求的「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完善了刑事審判機制,使有限的司法審判資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和使用,不僅明顯提高了刑事審判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也進一步加強了對被告人的權利保障。
寬嚴相濟促進公平正義
刑法參與社會治理是為了讓人民群眾獲得更好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新時代語境下,人民法院根據社會發展的情勢,準確把握人民群眾在新時代對公平正義的需要,堅持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統一、公正與效率相統一、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的司法理念,以寬嚴相濟提升社會公平正義。
首先,各級法院和法官大局意識增強,法治意識鞏固,對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對於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敏感複雜案件,須從嚴的從嚴,該從寬的從寬,寬嚴相濟,恩威並舉,兼顧了天理國法人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其次,認真踐行犯罪治理觀,如在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黑惡勢力犯罪的同時,嚴懲其背後的保護傘,依法懲治關聯犯罪,保障市場經濟秩序的健康穩定。最後,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推進了庭審實質化、強化了律師的辯護作用,為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深入貫徹營造良好環境。
(作者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盧建平)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編輯:冼小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