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晚10:32,福建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為了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根據一級應急響應要求,現公告如下:
一是停止集市、宴會、教會、廟會等聚集性集會,停止劇場、影劇院等演出活動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動,全區所有節慶活動全部停止舉辦,公安部門將給予管制。
二是全區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等公共文體場所暫停對外開放,全區歌舞場所(含KTV、舞廳)、網吧、遊藝場所暫停營業。文旅系統所屬的各單位組織或舉辦文藝演出、群眾性文化活動、新春下基層等人員聚集的活動暫停。全區A級景區、風景名勝區暫停舉辦一切群眾聚集性活動、營業性演出。A級景區、風景名勝區從1月25日起暫時關閉。
三是各類學校活動和線下培訓活動全面停止。
四是近期從武漢和湖北返嵐、來嵐人員及其密切接觸人員,應主動向所在村(居)進行信息登記,堅持早晚測量體溫,自覺報告健康情況,接受社區管理,並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場所。
五是在疫情存續期間,請廣大群眾做好個人防護,減少探親訪友和到人多的地方,以及不必要的聚餐。如果到公共場所要戴口罩,同時要認識旅行風險,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區旅遊和居住。
六是在疫情存續期間,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採取醫學措施時應當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強制執行。
七是全面加強交通衛生檢疫。二線卡口、汽車客運站、碼頭等以及出入境口岸全部實施衛生檢疫,出入人員應主動配合,進行必要的體溫等健康檢查;如發現異常的,將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全面加強農貿市場尤其是活禽交易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環境整治。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捕殺、交易等行為。
八是在疫情存續期間,對散布謠言、哄抬物價、欺騙消費以及擾亂社會秩序和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平潭綜合實驗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