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已有30多家健身房跑路!要維權,你得這樣做…

2019-12-06     廣西交通台

據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計,2019年1月至11月15日,他們共接到健身服務類投訴1963件,其中健身房(企業)停業、關門「跑路」的有35家,投訴共1888件!

今年以來,投訴量較多的健身房分別為藍仕堡健身、中倍力美健身、中越健身、雅斯樂健身等。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約談健身企業17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健身企業21家,立案查處1起,移交公安機關2起。

據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度上半年12315數據統計分析,文化娛樂體育服務投訴較去年同期增長126%。

主要反映辦理健身預付卡後,商家未按約定開門營業,或者突然關門不營業,拒不退款,甚至跑路。

涉及招牌:力拓健身(64件)、美是健身(61件)、黃金時代健身(51件)、極致健身(40件)、美健健身(33件)、迦健身(20件)、傑森健身(14件)、全民健身(13件)等。

廣西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截圖

不幸中招碰到健身房跑路,我們應該怎麼辦?12月3日,興寧區法院立案庭速審法官以案說法,教你如何通過法律途徑有效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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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例

1

誤導辦卡 健身房被判3倍賠償

今年3月,在朝陽商圈某連鎖品牌健身房會籍顧問的大力宣傳下,鍾先生與8名同事一起,辦了一年的會員卡,每人交1000元卡費。

5月27日,該健身房突然停止營業,並發布告知書,稱店鋪因租期到期不再續租,將於5月30日停止營業,原會員可轉到該商家的其他健身房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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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先生說,他和同事有的僅健身幾次,有的沒用過,有的甚至連卡都沒激活,他們感覺被騙了,便將商家起訴至興寧區法院。

法院認為,該健身房因場地租賃合同終止而停止營業,導致鍾先生及其同事無法在該場所正常健身,已構成違約,判決解除雙方服務合同,經營者要退回剩餘期限的會員服務費。

法院同時認定,該健身房隱瞞租賃期限將於兩個月後到期的重要事實,誤導消費者辦理了一年期會員卡,存在欺詐事實,判決該商家賠償鍾先生及其同事相當於會員費金額3倍的損失。

2

暫停營業 消費者要求退款

去年9月16日,曾女士在某連鎖品牌健身房花費1599元,辦理了一年的會員年卡。今年春節後,該健身房暫停營業至今。經工商部門調解未果,曾女士與40多名顧客一起,將該健身房起訴至興寧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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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經營者稱健身房因經營困難、消防整改投入過大而關閉,他們已為會員提供轉會至其他健身房的處理方案。

法院認為,該健身房的經營場所因消防整改而關閉,導致曾女士等消費者無法正常進行健身,已經構成違約,遂支持曾女士等人的訴訟請求,判決健身房經營者退回曾女士剩餘期限的會員費,並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

3

訴前調解 助消費者拿到退款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一季度,黃某等13名消費者在秀廂大道某小區內一家健身房辦理了會員年卡。

6月22日,該健身房因經營不善停止營業。由於雙方遲遲未能達成退款協議,13名消費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7月初,考慮到這批案件的標的較小、健身房經營者尚能取得聯繫,且經營者在停止營業後曾與消費者進行退款協商,興寧區法院立案庭委派南寧市桂南公證處駐興寧區法院司法輔助中心進行調解。

很快,健身房經營者就與消費者達成調解協議,並將應退款項履行完畢。

法官提醒:維權要牢記四點

理性維權遇到商家「跑路」或者產生其他糾紛時,應當理性維權、依法維權,切勿採取哄搶健身器械或其他過激的維權措施。

中倍力美健身(水街店)暫停營業,會員瘋搶健身器材。

搜集證據:首先應搜集並固定相應證據,如合同、協議、票據,以及記錄商家「跑路」及協商過程的照片、視頻、錄音錄像等。

積極協商:如與商家協商退款無果時,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市場監管部門等組織機構及行政部門反映,在相關部門主持下協商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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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起訴:調解不成的,消費者可以依據有效證據,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健身場所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在起訴階段還可以由法院進行司法調解或委派駐法院第三方機構進行調解。

小編提醒

健身房跑路頻繁,大家在辦理預付費健身卡時,要做好前期考察,對頻繁更換店名、經營者及場地租賃期限不明確的健身房,要提高警惕!

另外,警惕預售卡、低價卡,充值金額也不宜過大,勿輕信推銷人員的口頭承諾等,妥善保管付款憑證,以便將來維權之需。

來源:南國早報、廣西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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