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罪》中,存在著很多內鬼,其中有好人也有壞人。
但出乎意料的是,肖副局長是趙家的保護傘,隸屬於大反派陣營。
另外,另一個難以理解的地方是,紀念的父親一點也不反對女兒和慣用手段在一起。
那麼,該劇的兩起事故,肖振邦是內鬼,紀慮贊同女兒結婚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
肖振邦是內鬼的證據肖振邦是昌武的副局長,是自己的事業,妻子也是賢惠。
最重要的是,徒弟和兒子都出人頭地,一點也不使他的期待孤獨。
但是,過著這樣幸福生活的肖振邦,卻有不為人知的一面。
肖振邦是內鬼的證據有兩個。 第一個是肖晨協助常征辦案後,肖振邦改變常態,勸肖晨少和常征打交道。 很明顯,這應該是肖振邦心中有鬼,他總怕有肖晨的幫助,會找到更多的線索。
二是在審訊預告中新逮捕的嫌疑人時,肖振邦用煙盒圖案暗示此人保持沉默。
肖振邦成為內鬼的原因,目前來看,張大成為內鬼是為了升職,李支隊成為內鬼是因為女兒在上學。
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話,肖振邦成為內鬼的原因,不是為了給家人解決工作上的難題,也是為了錢。
眾所周知,劇中有細節暗示肖晨家很有錢。 那天,總是和金燕聊天,金燕表示自己不想和肖晨交往,是因為骨子裡覺得肖晨這樣的富二代傲慢自大。
考慮到肖振邦和肖晨是父子關係,金燕吐槽肖晨是富二代,表示肖振邦家很有錢。
但問題是肖振邦的副局長,福利待遇再好,也不是很有錢,所以肖振邦的錢很可能是趙家給的。
紀念和常征的感情自從父親死後,常征最親密的人,只剩下母親林白、弟弟常石和女朋友紀念。
其中,紀念的身份很神秘,她小時候應該住在昌武,可能是父親紀因工作原因搬到澳大利亞。
種種跡象表明,紀念家顯然不差錢。
按理說,紀念父親的能力,可以讓同樣有權力且家世正確的人成為自己的女婿。
但事實上,紀為女兒結婚,並非以富貴貧賤論人,甚至在女兒對慣例有不適可而止的時候,他也無條件地站在慣例上,勸女兒換公司。
我想了想贊同這門婚事的理由,突然覺得,紀念不反對常征兩人在一起的理由,也許有兩個。
一是因為紀律是女兒的奴隸,只要能讓女兒開心,什麼事情都可以讓步。
理由之二,是紀念想要給自己的後輩洗腦。 畢竟,錢隨時都可以賺,但生命只有一條。 即使把女兒嫁到常征這樣一個家世清白的人家,自己有一天在東窗闖禍,女兒一家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此外,常征是一個能力強、有責任感的潛力股。
讓女兒和這樣的人結婚,是比較穩妥的。
本文原創,圖片來自網絡,以上為《罰罪》兩個意外,肖振邦是內鬼,紀慮贊同女兒結婚的具體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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