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女網友相約見面發生聯繫之後被對方詐騙53萬餘元

2022-06-28     看見不如不見

原標題:男子和女網友相約見面發生聯繫之後被對方詐騙53萬餘元

網絡戀情,其實是很不靠譜的一種關係。因為你很難弄清楚,和你「濃情蜜意」的另一半,到底是為何而來。2022年6月27日,廣東東莞第三市區檢察院披露了一起詐騙案件。女子周某和男子馬某某在網上相識,相約見面發生了性關係。之後周某開始編造各種理由,向馬某某借錢,最終詐騙他53萬餘元。當然,周某最後也被繩之以法。

女子周某,35歲,湖南益陽人。周某與男子馬某某通過網絡軟體認識,後雙方互相添加了微信,周某向馬某某謊稱自己是做大理石生意。

此後周某與馬某某通過微信聯繫,相約到東莞石龍鎮某酒店見面,後雙方發生了性關係。事後,馬某某返回家中。當晚,周某即虛構有貨物因資金被凍結缺少運費為由,向馬某某借錢周轉,馬某某先後轉了共計10000元給周某。

之後,周某又虛構母親去世需要資金辦理後事、女兒病重需要資金住院、女兒去世需要資金辦理後事、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需要資金疏通關係、生活困難、生病住院等理由,並謊稱自己銀行卡里有大額存款、之後會有大額貨款收入、名下有豪車等,詐騙馬某某借錢給其。

之後,馬某某催周某還款,周某在沒錢還款的情況下還向馬某某謊稱轉給其33000元、52000元、38000元等吉利的數額就會全部還款給馬某某。

一天凌晨,周某約了馬某某到石龍鎮匯星國際維也納酒店見面。進入酒店房間後,周某拿出一個塑料袋,謊稱袋裡的錢準備還給馬某某,並稱停放在地下停車場內的車裡還有30多萬,後周某拿著塑料袋出去,稱把塑料袋放進車裡,待會全部還給馬某某。周某回來後,兩人在酒店內發生了性關係。隨後,周某稱想要其還錢,必須先給其轉帳18888元,後馬某某轉了18888元到周某的支付寶帳戶。之後,周某拿出一把車鑰匙給馬某某,讓馬某某拿著車鑰匙到停車場把車上的錢取走,馬某某走到停車場後發現車鑰匙是假的,回到酒店房間發現周某已離開。

之後,馬某某微信聯繫周某,周某稱想要拿到錢必須先轉錢給其,後馬某某遂報警。經統計,周某詐騙了馬某某共計532166.9元用於消費揮霍。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周某到派出所配合調查,後周某到常平鎮松柏塘派出所投案。

檢方指控:周某無視國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周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建議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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