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金瓶梅》一直背負著「小黃書」之名。一提到它,很多人便表情微妙。
有人說:把書中的「性」全拿掉的話,會更好。也有人說:其實作者本來沒寫「性」,是書商為了賺錢,擅自添上的……各種說法,不一而足,無非都認為《金瓶梅》里的「性」,是多餘的,純屬敗筆。
魯迅先生對《金瓶梅》的評價很高,他說《金瓶梅》是一部「世情書」,寫盡世間百態人心冷暖,「同時說部,無以為上。」即同時期的同類小說,沒有比它更好的了。至於書中的色情部分,他也表示理解,因為「在當時,實亦時尚。」就是說,在《金瓶梅》成書的那個時代,這樣寫是主流,因此《金瓶梅》也未能免俗。
《金瓶梅》成書於明代中晚期,彼時,社會風氣確實非常開放。很多官員向皇帝進獻房中術或丹藥,獻寶有功,還會被賞賜或升官。正德皇帝崩於豹房;嘉靖帝迷戀房中術、長生不老術;萬曆年間的首輔張居正,長期服用壯陽藥,私生活很……豪奢。上行下效,當時的戲曲、小說,對「性」趨之若鶩,以致於色情小說一度濫觴。
但《金瓶梅》寫「性」,並非為了賣相,或者緊跟時尚。問題在於,為什麼要為《金瓶梅》開脫?文學為什麼不能寫「性」呢?
倘若孟子聽見這句話,一定會豎起眼睛表示驚詫:「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他認定:只有人,才有人倫,有仁義道德。生而為人,怎麼能像動物那樣,毫不顧忌地談論、展覽「性」呢?可是,性明明是人人都離不開的啊!所以,在文明社會裡,「性」的處境一直很擰巴:當面避而不談,轉臉又樂此不疲。儒家乾脆把性生活升華成「敦倫」,聲稱做這件事只是為了繁衍後代,踐行聖賢理論而已。
王小波講過清代筆記小說里的一則故事:一位秀才在後花園散步,看見一對螞蚱交尾,便饒有興趣地觀看,忽然一隻花里胡哨的癩蛤蟆跳出來,把兩隻螞蚱吃了,他大吃一驚,得出結論:「奸近殺」!意思是,這倆螞蚱在胡搞,活該被吃。你看,「性」不只被嚴打,還被污名化了。
對「性」的壓制和禁忌,東西方都一樣。人類學者瑪麗·道格拉斯在《潔凈與危險》一書中,探討人們為何把排泄物,以及跟下身有關的東西,當成「骯髒」乃至「危險」的。她說,不是因為這些東西本身骯髒,而是人們賦予了它骯髒的屬性。因此,「性」之所以是禁忌,其實是因為文化把它打成了禁忌之物。
如果文明的秩序,不能談論「性」、拒絕任何「不潔」,這樣的秩序遲早會坍塌。因為「性」無所不在,自有隱秘而強大的力量。壓抑越深,反彈越大。「女人是老虎」的故事,東西方都喜聞樂見:師父帶小和尚下山,小和尚見識了外面的世界,卻一心想著被師父稱為「老虎」的女人。14世紀義大利的薄伽丘,在《十日談》里也講了類似故事,只是女人被比作「綠鵝」。
慾望是壓抑不住的。越是正經的年代,「性」在私下裡越被津津樂道。明代的貞節牌坊歷代最多,色情小說也歷代最多;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禮教最嚴格,淑女連腳踝都不能露,但同時有奔涌的地下文學,很黃很暴力。
近代以來,這種禁忌開始被質疑。蒙田就反問道:「這件自然、必要、正當的事怎麼了?為什麼人們會羞於談論此事,要排斥它?我們有膽子說殺人、偷竊、背叛,為什麼獨獨對這件事羞於啟齒?」還有弗洛伊德,他宣稱「性」是一切的原動力,當然,這裡的「性」是廣義的。後來捷克的米蘭·昆德拉也諷刺人們眼中的理想世界,是否認大便,假裝大便不存在的世界,說這叫「Kitsch」(刻奇)。
因此,在大文化的背景下,再看《金瓶梅》里的「性」,你將會看到更豐盛的含義。
《金瓶梅》產生於明代中葉,這個時代最壓抑,也最慾望橫流,湧現了大量的色情讀物。這些色情讀物,大多粗製濫造,寫作也都有套路。為了打掩護,還紛紛聲稱自己並非誨淫誨盜,是在警告大家莫貪淫,是教化人心。
這些讀物其實很喜感:書里的男性,都愛誇耀自己性能力強,喜歡以奇特的方式展現自己的雄性力量,未免虛張聲勢。這種現象背後其實隱伏著很深的愛與怕:愛女性的身體,也怕女性大海一樣的情慾。畢竟大海可乘風破浪,也可吞噬一切。所以,他們上床恰似上戰場——女人玉體橫陳,男人全副武裝,緬鈴春藥齊上陣。西門慶就有一個淫器包,裡面有胡僧藥、銀托子和顫聲嬌。
這是肉體的狂歡。它們距離文學很遠,既沒有文學的自覺,也缺乏對人性的觀照。抽離了那些性的細節,就什麼也沒了,空空如也。
那麼,文學到底如何寫「性」呢?在西方文學史里,以性為突破口,反傳統反道德,大致走的是《十日談》的路線:表面上寫性,其實是嘲諷某類人的可笑,以及禁慾的可笑。
大名鼎鼎的《查泰來夫人的情人》,既延續了這個反傳統的傳統,又創造了一個高度。它出版於1923年,作者是英國人D·H·勞倫斯。女主康妮嫁給了一個因戰爭失去性功能的男人,偶遇粗獷的守林人,並瘋狂地愛上了他。這樣的愛情不罕見,罕見的是書中大段的性描寫,隨便翻開,你就能看見諸如此類的讚美:
「她對他再度起了敬畏之感。一個男人!……她撫觸他,如撫觸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兒,感覺多麼美好。他肌理盈白,細緻,而又健壯,多美,多美呀!這副身軀敏感卻又沉著,細膩卻又勇猛,真動人,真是動人。她的手沿著他的背部怯生生往下移,到他小而渾圓、柔軟的屁股。迷人,真迷人!」
讓人不免想起米蘭·昆德拉的一句話,大致是說抒情的性也很可笑。當然,勞倫斯的小說歷來被認為是對文化的批判,以性和激情為飛地,抨擊上流社會的疲軟;以自然的洪荒之力,反襯文明的虛偽。但也未免抒情過度,有不誠實之嫌。而且,性真的能承擔重建文明的責任嗎?我表示懷疑。
如果說勞倫斯努力要把「丑」變成美,把性推向神聖,還有一些人,則相反。他們寫起性來,百無禁忌,甚至在道德的地盤上,肆意攻城略地。他們的筆,如馬達轟鳴,鑽向肉體最深處,有時候,他們走得太遠,以致於難以回頭。
法國當代哲學家福柯極為推崇這樣的作家,說這種「慾望的野蠻發泄」,代表了一種神秘的思維方式;讀這樣的作品,「人可以同他內心最深處的、最孤獨的東西進行交流」,發現「最內在的,同時又是最自由奔放的力量。」但他們走得太遠了。這位寫出《瘋癲與文明》、《規訓與懲罰》的哲學家,一心要用肉身反抗文明的秩序,多次自殺,吸毒,SM、同性戀……他的人生,就是一部「自殺與癲狂、犯罪與懲罰、性愛與死亡」的先鋒電影。最後,他死於愛滋。
不管怎樣,從蒙田到福柯,都在提醒我們:性是嚴肅的事情,不可等閒視之。性,可以丈量道德和人性的疆域;它的目的根本不是慾望,而是自由。
勞倫斯不夠誠實,福柯們又走得太遠,不妨回到《金瓶梅》這裡來。
《金瓶梅》總共一百回,100多萬字,其中描寫性的不到五千字。這麼多年來,它卻一直背負著小黃書的罪名,實在有點冤。
書里寫酒寫美食寫西門慶做生意,以及各種飯局應酬,遠遠多於性。而且,全書描寫性,也有詳有略,並非毫無節制,比如主要集中在西門慶和潘金蓮、王六兒、如意兒和林太太之間。
在書中,性並不是孤立的,通過性,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隱秘的信息。
首先,性是權力的場域。尼采一直在探索:人是如何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他的答案是:自我是文化的產物,是被建構出來的。簡言之,「肉體是一種社會結構」。凱特·米利特在她的《性政治》一書中說:兩性關係本質上是一種政治關係,體現為統治與被統治的上下層級關係。
就是說,即使最私密的身體和性,也有權力和文化的陰影。
有學者從生物學角度分析,為何自然界的雄性,普遍有多吃多占多配偶的行為,答案是源於基因。英國學者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告訴我們:在進化中,雌性和雄性個體都儘可能生產更多子女,遺傳自己的基因,同時性配偶雙方都希望自己的投資少一點,對方多一點,能有更多時間傳播自己的基因。
因此,雄性和雌性都有自私的基因,關鍵是制度和文化更支持哪一方。男性當然取得了壓倒性的勝利,比如中國的傳統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多婢,從制度、文化和道德全方位加持男性。
作為男人,西門慶無疑是開掛的:有錢,有權,「狀貌魁梧,性情瀟洒」,潘驢鄧小閒俱全。後期步步高升,金錢和權力閃閃發光,清河縣警察局副局長,東京蔡太師的乾兒子,臨死前還被升為正職。再加上男權文化和制度的支撐,可想而知,其性資源有多豐富。
從潘金蓮到李瓶兒,從李桂姐到鄭愛月,從如意兒到林太太,沒有他搞不定的女人。早期他還需要費心機定計謀,後期只要稍加暗示,就馬到成功。
對性資源的占有越多,就越有權力感。他尤其喜歡「別人的老婆」。潘金蓮、李瓶兒是他從別的男人那裡奪來的,宋蕙蓮、王六兒、如意兒、賁四嫂、來爵媳婦也都是有夫之婦。他喜歡對女性的身體宣示主權,用燒香的方式,給對方的身體留下永久的疤痕,像做記號占地盤。喜歡對方絕對服從,還要深情表達自己老公跟他相差十萬八千里……。
通過凌虐女性的肉體,凌駕於女性之上,讓對方臣服。這種「男尊女卑」,女性被當成工具被「物化」,由來已久。通過物化、矮化女性,性跟權力實現了同構。
在西門慶面前,幾乎所有女性都是被馴服的位置,一方是奴隸主,另一方則是奴隸。為了籠絡西門慶,潘金蓮還百般努力,不是扮嫩裝成丫鬟,就是給全身抹上茉莉粉給自己美白,有一次甚至主動喝西門慶的尿:
西門慶要下床溺尿,婦人還不放,說道:「我的親親,你有多少尿,溺在奴口裡,替你咽了罷,省的冷呵呵的,熱身子下去凍著,倒值了多的。」西門慶聽了,越發歡喜無已,叫道:「乖乖兒,誰似你這般疼我!」於是真箇溺在婦人口內。婦人用口接著,慢慢一口一口都咽了。西門慶問道:「好吃不好吃?」金蓮道:「略有些鹹味兒。你有香茶與我些壓壓。」
結果,西門慶又告訴了如意兒:「五娘如何如何,她怕我害冷,連尿也不教我下來溺,都替我咽了。」如意兒自然也不甘落後,如法炮製。當身體成了工具,就別指望有尊嚴可言了。西門慶的要求被滿足後,會回饋以金錢和財物。潘金蓮最窮,在西門慶心滿意足之際,她趁機提要求——
婦人道:「我有樁事兒央你,依不依?」西門慶道:「怪小淫婦兒,你有甚事,說不是。」婦人道:「你把李大姐那皮襖拿出來與我穿了罷。明日吃了酒回來,他們都穿著皮襖,只奴沒件兒穿。」西門慶道:「有王招宣府當的皮襖,你穿就是了。」婦人道:「當的我不穿他,你與了李嬌兒去。把李嬌兒那皮襖卻與雪娥穿。你把李大姐那皮襖與了我,等我[扌寨]上兩個大紅遍地金鶴袖,襯著白綾襖兒穿,也是與你做老婆一場,沒曾與了別人。」
性與權力同質同構,難解難分。在西門慶的獵艷史里,有一個女人很特別,那就是林太太。她是王招宣的遺孀,屬於清河縣的望族,潘金蓮從小就被賣在招宣府當丫鬟。西門慶第一次見林太太,被寫得很隆重。
這個夜裡,月色朦朧,西門慶戴著眼紗來到招宣府的後門,先通過看門的段媽媽,再由文嫂請西門慶過來,把後門關了,上了栓,由夾道進內,轉過一層群房,就是太太住的五間正房。這是西門慶唯一一次偷情偷得如此鄭重,如此小心翼翼,像上朝一樣,穿過重門越過關卡——
「旁邊一座便門閉著。這文嫂輕敲敲門環兒。原來有個聽頭,少頃,見一丫鬟出來,開了雙扉,文嫂引西門慶到後堂,掀開簾櫳,只見裡面燈火熒煌,正面供養著他祖爺太原節度頒陽郡王王景崇的影身圖:穿著大紅團袖,蟒衣玉帶,虎皮交椅坐著觀看兵書。有若關王之像,只是髯須短些。迎門朱紅匾上寫著「節義堂」三字,兩壁隸書一聯:「傳家節操同松竹,報國勛功並斗山。」西門慶正觀看之間,只聽得門帘上鈴兒響,文嫂從里拿出一盞茶來與西門慶吃。西門慶便道:「請老太太出來拜見。」文嫂道:「請老爹且吃過茶著,剛才稟過太太知道了。」
終於登堂入室,進了林太太的正房,在客廳吃茶。西門慶雄心勃勃,一如於連想征服市長夫人,實現人生跨越。這段描寫經常被拎出來證明,作者是在諷刺這個豪門望族如今淪落至此。
林太太則悄悄從簾內觀看,「見西門慶身材凜凜,一表人物,頭戴白段忠靖冠,貂鼠暖耳,身穿紫羊絨鶴氅,腳下粉底皂靴。」滿心歡喜,卻故作矜持說自己不好出去,不如讓文嫂請他進來。西門慶進了臥室,看林太太——
頭上戴著金絲翠葉冠兒,身穿白綾寬綢襖兒,沉香色遍地金妝花緞子鶴氅,大紅宮錦寬[衤闌]裙子,老鸛白綾高底鞋兒……西門慶一見便躬身施禮,說道:「請太太轉上,學生拜見。」林氏道:「大人免禮罷。」西門慶不肯,就側身磕下頭去拜兩拜。婦人亦敘禮相還。拜畢,西門慶正面椅子上坐了,林氏就在下邊梳背炕沿斜僉相陪。
西門慶恭敬下跪,對方客氣相讓,接下來便是各自寒暄,一派冠冕堂皇,哪裡像來偷情的,倒像外交使團覲見皇上。之後便是魚水之歡,西門慶放出平生手段,對方自然心滿意足。每次來到林太太這裡,偷情就被描寫得像一場惡戰——
迷魂陣罷,攝魄旗開。迷魂陣上,閃出一員酒金剛,色魔王能爭慣戰;攝魂旗下,擁一個粉骷髏,花狐狸百媚千嬌。
肉帛相見短兵相接。誰是勝利者?後來林太太都肯讓他在自己身上燒香,把高高在上的貴婦攬於胯下,可比勾搭小廝的老婆更有成就感,西門慶一定以為自己是那個勝利者。事實上,二者各取所需,互為獵物而已。
在林太太面前,西門慶其實很自卑。他曾對兒子官哥兒抱很大的期望:「我的兒,你將來要當個文官,不要像你老子,西班出身,雖有興頭,卻沒十分尊重。」清河縣的提刑官雖然威風,但是花錢買來的,雖然他很富有,也只是清河縣的一個土豪,沒啥根基。
人性,其實脆弱又可笑。而性,也從來不僅僅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