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選擇婚前同居試婚,如果生活步調一致就可以步入婚姻殿堂,如果不合適那就趁早分開,不耽誤彼此。
但站在女性的角度來看,很多女性認為婚前同居有風險,本質上跟已婚沒有區別,只是少了一紙的法律婚書。
如果最後不能結婚,女性不但浪費了青春,還遭了各種閒言碎語,非常吃虧。
關於婚約財產糾紛的問題,貴州黔東南法院就審理了這樣的一個案件,目前是二審判決。雖然相比於一審,有了一些變化,但女孩依然感覺到很吃虧。
究竟是什麼案件讓人關注?某新媒體欄目的視頻稱,一位貴州女孩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名男子,雙方彼此印象不錯,順利戀愛訂婚,男方便給了女方6.8萬的彩禮,之後二人便一同前往上海打工。
然而正是因為這6.8萬的彩禮,才有了此次的糾紛。
之後男子的工作非常不順利,生活費都成了很大的問題。而女孩認為他們已經等同於結婚,只是差領證而已。所以當他們開始使用彩禮作為生活費的時候,女孩還傻傻地沒有離開。
其實6.8萬彩禮大部分都用在二人的生活開銷上,並且這個男子還拿走了一部分自用。因為他工作不順,女孩還倒貼了6個月工資!
不過法院認定事實清楚,只是生活開支確實難以查證。女孩被白白玩了七個月,法院還要求她退還五萬多塊錢,自然是不服,於是決定上訴。
但是二審結果判決後,雖然只需要退還3.4萬元,但是女孩依然不服氣。對她來說簡直是一種恥辱,難道法律治不了這樣的渣男嗎?
很多人對女孩深表同情,貴州當地網友表示,按風俗來說,如果是男方主動要求退婚,女方是不需要退還彩禮的。
不過話說回來,其實婚前同居也並非壞事,至少試婚可以知道兩人的生活是否合適,不合適可以及時止損,離婚可比分手麻煩多了。
只是同居之前必須要擦亮眼睛,這個人究竟值不值得?如果是你,你會選擇婚前同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