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布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正式印發,開啟了我市新一輪穩就業序幕。
(招聘資料圖)
《實施意見》包括 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鼓勵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抓好重點群體就業和基本生活保障、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就業創業服務、加強組織保障等內容,主要政策措施如下:
進一步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認真落實國家、省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對部分帶動就業能力強、環境影響可控的項目,審慎採取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措施。
積極實施減稅減費減租減息減支行動,有效推進企業降本減負。
支持企業穩崗崗位。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按規定將階段性免徵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底。
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期間,企業正在享受的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順延。
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符合貸款貼息申請條件人數與現有職工人數的占比,由20%下降為15%(超過100人的下降為8%)。
對裁員率不高於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中小微企業建立「穩就業白名單」制度。鼓勵銀行通過「微擔通」渠道為「穩就業白名單」企業發放貸款,利率不高於近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以下簡稱LPR)上浮50個基點的,所發生的壞帳損失,在既有的三方分擔基礎上,銀行承擔部分的50%由財政進行補償。貸款額度單筆不超過500萬元,單戶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進一步加大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扶持力度
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 ,除涉及環保特定區域規定外,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登記。
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基地等平台應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群體提供。疫情期間,創業平台為承租的創業主體減免租金的,各地可給予一定運營補貼。
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縣以下返鄉創業用地,支持建設大學生、農民工返還創業園和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
將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對象範圍調整為在我市初次創業5年內的人員,將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對象和創業場租補貼對象範圍調整為在我市初次創業3年內的人員,將創業帶動就業崗位補貼範圍調查為在我市登記註冊3年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政策享受期限不超過3年。
提高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帶動就業不少於3人、5人的,分別最高可貸款40萬元、50萬元。金融機構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利率由不超過貸款基礎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調整為不超過LPR上浮100個基點。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利息,除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全額貼息外,LPR下浮150個基點部分由個人承擔,剩餘部分給予貼息。創業者首次創辦實體,貸款10萬元以下,由創業擔保基金擔保的,按規定免除個人反擔保。允許已抵(質)押物或尚在按揭貸款的房產,在其仍有擔保價值的前提下作為創業擔保貸款抵(質)押物。
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
允許電子商務、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企業的從業人員可按規定先行參加工傷保險。經營者通過電子商務類平台開展經營活動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網絡經營場所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
2 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巡遊計程車營運司機和網絡約車平台專職司機購置車輛,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營運車輛購置費用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進一步加大重點群體就業扶持和基本生活保障力度
加大高校畢業生崗位供給。 2020年和2021年,國有企業要拿出不少於50%的新增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不得將本單位實習期限作為招聘入職的前提條件;事業單位空缺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比例不低於50%。階段性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招聘「先上崗、再考證」措施,2020年12月31日前,不得將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2020年,全市新開發公共管理、社會服務、教育、醫療衛生、農村經營管理、農業技術、農村水利、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基層崗位不少於1500個,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不少於10個,用於招錄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崗位補貼。鼓勵在校大學生參軍入伍,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的,給予企業每招用1人3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將就業見習補貼適用範圍調整為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甬高校畢業學年學生(自畢業前1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含技師學院畢業學年學生)和甬籍16至24歲未就業青年,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其他人員見習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暫時中斷見習的,相應順延見習期限。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落實求職創業補貼政策,對我市高校2020屆湖北籍畢業生,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由學校所在地財政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延長應屆高校畢業生錄用接收期限。對延遲離校的應屆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接收、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允許其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錄用後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
促進退役軍人就業。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比例不低於80%的規定。對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積極開展崗位推薦、職業培訓、創業孵化等服務。加快推進隨軍家屬「網際網路+」靈活勞務創新提質增效,實現有就業意向隨軍家屬上崗率達到95%以上。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支持高技能人才安居樂業。對首次在甬就業、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3年以上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未在寧波購買住房的高技能人才,由屬地財政按高級技師3萬元、技師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生活安居補助。
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全面落實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要求,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人員,可發放失業保險金至退休年齡;取消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限制;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失業人員可按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根據省統一部署落實失業補助金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7月10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甬人社發〔2020〕33號),啟動實施了失業補助金髮放工作。
強化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實施零就業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持證殘疾人等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就業或靈活就業,補貼政策期滿後,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後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零就業家庭成員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落實企業吸納建檔立卡人員、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稅收優惠政策。
推進貧困勞動者穩定就業。提高東西部扶貧勞務協作組織化程度,全面落實扶貧協作轉移就業扶持政策,發動社會力量開發就業扶貧基地和愛心崗位,完善返崗穩崗服務,加強動態管理,幫助對口地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甬穩定就業。
進一步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力度
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行動 ,積極開展數字經濟、高端裝備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技能培訓,提高培訓精準性。全面推進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或轉崗轉業培訓,支持出口企業提升職工技能水平,穩定職工隊伍。加強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進項目制培訓,將線上技能培訓納入補貼範圍。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管理服務,建設技能提升培訓網上經辦平台,推行培訓實名制管理。鼓勵在甬高校和寧波生源高校在校生按要求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實訓),在畢業學年取得相應證書的,按規定享受培訓(實訓)補貼。
加強創業培訓。鼓勵開發新興行業創業培訓項目,建立本地化的創業培訓目錄,可對師資培訓、課程開發、培訓管理平台等工作給予補貼。加強農村電商人才、現代農業領軍人才等農村實用人才能力培訓,培訓經費由財政專項經費列支。
優化就業用工服務。建立登記失業人員定期聯繫和分級分類服務制度。健全崗位信息公共發布平台,加大崗位信息、職業指導、網上面試等服務供給。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政府投資項目崗位以及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要在本單位網站和同級人力社保部門在網上公開發布。健全「十省百城千縣」勞務合作長效機制,強化企業用工調度保障。推進就業服務和補貼申領在線辦理。加強就業監測分析。
本意見自2020年8月17日起實施,其中具體條款已明確施行期限的,從其規定。此前相關規定與本意見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涉及國家新規定調整的,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來源:寧波市人社局
編輯:羅湘波
轉需周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a3lYeXMBiuFnsJQV2zc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