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電動車車主 | 10月1日要施行這項新規

2019-10-01   黔南交警

請注意請注意!

10月1日起

黔南州將有一項新規要實施

將有可能影響你的出行

快往下看看!

為加強電動車管理,規範電動車銷售、登記及道路通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電動摩托和電動輕便摩托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GBl7761-2018 )等國家標準,結合我州實際,通告如下:

一、強化電動車源頭管理

1.黔南州內銷售的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 24158-2018)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並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未列入CCC認證目錄的車型除外。

2.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對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拼裝、篡改。

3.對違法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未取得CCC認證證書,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消費者發現以上違法行為的,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二、規範電動車登記管理

1.2019年12月31日前,屬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未及時註冊且不符合新標準的在用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憑有效身份證明,車輛來歷憑證(銷售發票)和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保單,攜車輛到公安交通管理局車管所辦理註冊登記,核發超標電動自行車號牌(白底紅字)。

2.在辦理超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中,注意甄別電力驅動摩托車,嚴禁為屬於《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範圍的摩托車核發超標電動自行車號牌。

3.超標號牌使用過渡期3年,超標電動自行車嚴禁轉移登記,禁止轉出登記地。

4.自2020年1月1日起,嚴禁為未獲CCC認證、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5.對執行新國標且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辦理註冊登記,車管所核發安裝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白底藍字)。

三、強化電動車交通秩序管理

電動自行車經註冊登記或備案登記,並懸掛全省核發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過渡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上路的,依據《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中華人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四、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黔南州公安局 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

您身邊若有使用電動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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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交警將在之後為大家統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