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嚴查!120天,三水公安查扣違法摩托車4692輛

2020-01-08     佛山網警巡查執法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三水公安精心組織、全警動員,在全區範圍內開展為期120天的涉摩、涉電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行動開展以來,三水公安交警大隊牽頭組織各派出所、各警種、護城河卡哨聯合開展集中統一行動,重點整治摩托車無牌無證、飆車、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酒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為確保我區亡人交通事故連續三年大幅下降作出顯著成績。

行動成效

據統計,行動期間共查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行動2745起,查扣違法摩托車4692輛,酒醉駕341人,行政拘留146人,切實維護轄區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水開摩托車

電動自行車的街坊

請注意!


據統計,2019年以來全區涉摩涉電傷亡交通事故共發生172宗,共造成54人死亡,調查發現,近5成死亡駕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


不戴頭盔撞貨車身亡

2019年9月25日8時04分,覃某斌駕駛粵E號牌輕型廂式貨車由蘆苞鎮西河往南山鎮方向行駛,當車輛行駛至大塘鎮S118線油金大橋西側路口時遇林某古駕駛湘K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沿S118線油金大橋自東往西行駛並準備越過路中實線掉頭駛往西河方向。

案發現場


覃某斌駕駛粵E號牌輕型廂式貨車行至肇事路口時沒有按照操作規範做到安全駕駛,林某古在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情況下駕駛湘K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橫過道路時未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致使輕型廂式貨車與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林某古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戴不戴頭盔區別竟這麼大

頭盔對於摩托車、

電動自行車駕駛者來說

相當於遇到危險後的

最後一道防線!

實驗證明,因為頭盔光滑的半球性,可使衝擊力分散並吸收衝擊力,而頭盔的變形或裂紋以及護墊,又起到一個緩衝作用,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所以當頭部在事故發生時受到猛烈撞擊,頭盔可以有效地保護頭部。


另外,安全頭盔鮮明醒目的色彩,在會車或超車時還能引起對方駕駛員的注意。

頭盔損壞後要不要扔?


頭盔一旦損壞,或者只要出事受過撞擊,即使外部看起來沒有壞,或者外部只有磨損,也不要繼續使用。


因為頭盔採用一體成型,經過衝撞後頭盔內部的結構穩定性已經變差,繼續使用無法達到頭盔防護安全的真正的作用。

除了不戴頭盔之外,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超載、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並不少見,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請戴上頭盔!

按交通規則行駛!


來源 三水公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_3e1g28BMH2_cNUg_hv2.html